各位老师:
课程考核是评价学生学习质量、促进学生发展的重要手段,课程考核工作对教学质量和学风建设起着重要的导向作用。2023-2024(2)学期的考试周即将临近,为强化考教分离工作、加强课程考核管理、抓好考风建设,根据《附件1:关于强化期末考试考教分离和课程考核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期末课程考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坚持考教分离,严格组织落实
坚持考教分离原则,同一课程编号的本科课程(实验、实践类课程除外),开设2个(含)以上教学班的要求考教分离全覆盖。实行考教分离的课程要求根据教学大纲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阅卷,其中命题环节各课程可根据课程特点、现有条件选取题库组卷、校外专家命题、校内专家命题和课程组命题的其中一种方式。请学院各教学系做好课程考教分离的组织和实施工作,《考教分离情况汇总备案表》见附件2。
本学期期末考试要求每个专业至少选择1门(含)专业基础课程或专业核心课程,邀请外校专家命题出卷(外校要求是985、211高校或该学科为双一流学科)。学校教务处将统一联系专家命题。统一阅卷工作由教学系组织,并在下学期开学2周内向学校教务处提交课程考试分析报告。
二、规范命题流程,严把考核要求
课程考核按《附件3:浙江工业大学本科课程考核工作管理办法(浙工大教务处〔2023〕21号)》要求执行,学院各教学系要根据课程教学大纲要求明确课程考核各个环节的要求。
1.试卷托印按《附件4:学校教务处关于期末考试试卷托印的说明》要求操作:课程组或任课老师在考试一周前至少准备难度相当、覆盖面相同的两套试卷(不要标明AB卷,连续三年试卷的内容雷同度不得超过15%,格式按《附件5:浙江工业大学考试命题稿》要求)送学校教务处,由教务处抽取其中一份试卷作为期终考试卷;另一份做补考试卷,补考试卷由教师自行保管,待确定补考人数后由任课教师于补考前送学校教务处审查托印。每套试卷均应进行试做,并提供参考答案和评分细则。每套试卷至少由一位教师命题、另一位教师审题,教学系、研究所负责人或课程责任教师审核并签字。
2.本学期期末考试开设3个(含)以上教学班的考试课程原则上要求采用电子阅卷,其他课程建议采用电子阅卷。“电子阅卷答卷设计视频”和电子阅卷答卷设计需要的插件及相关说明:http://www.jwc.zjut.edu.cn/2023/0411/c231a220042/page.psp;
3.采用一页开卷形式考试的课程,必须采用“浙江工业大学一页开卷考试专用纸”,任课教师可以到教务处领取。一页开卷纸在发放给同学前,务必向学生强调:一页开卷纸每人一张,复印打印无效,必须手写,考试后连同试卷一起上交,否则成绩按0分计。
三、强化监督管理,严肃考风考纪
1.对不符合条件的学生不允许参加期末考试
按《浙江工业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浙工大发〔2021〕35号)规定:
“第十五条 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该门课程的考核,记为零分并取消补考资格,需重学:
(1)学生一学期内缺课(包括病假、事假、旷课等)累计超过该课程本学期学时数三分之一者;
(2)一学期缺交作业(实验报告等)达三分之一及以上者;
(3)抄袭他人作业和实验报告等,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者。”
如学生有以上情况的话,不允许参加期末考试。
2.考试监考安排见附件(可登录正方教务管理系统-个人查询-监考信息查询),凡不在附件考试安排里的课程(考查课)如需安排卷面考试,请任课教师确定考核时间并自行登录正方教务管理系统办理教室借用手续后组织考试,考查课程监考教师由任课教师联系教学系安排。
3.严格执行监考规则、严肃考场纪律。各教学系要将“抓考风建设,教师是关键”的理念落实到位,切实保证监考力量配备,强调监考教师职责(见附件6):要求严格核查考生证件;及时做好清场工作(附件7:考场座位调整及板书要求);监考老师组织考生在考场签到表上签名;监考人员不得做与监考无关的事情;对考核违纪者,须及时提取相关违纪证据,填写相关表格(考场情况登记表、考场违纪情况现场登记表、考场违纪书证提取登记表),并在考核结束后即时送学院办公室(建工楼A513,85290812)。
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监考的請自行联系本所(系)教师替换,且务必于考前一天前将替换名单告知学院教务秘书。
注:考场签到表由任课老师在正方教务系统-->个人查询-->考场考生名单打印。考试结束后,考场签到表连同考试资料一同上交。如任课教师不能在正方教务管理系统打印考场签到表,请联系院办教务秘书(85290812)。
4.学生线要以“诚信”教育为主题,把考风考纪教育作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的有效载体,大力宣扬“以诚实守信为荣,以遵纪守法为荣”,推动和促进良好考风、考纪的形成。学校继续设置“诚信考场”,诚信考场采用班级集体申报制,所有课程均可作为诚信考试课程。欲报“诚信考场”考试的班级,班级同学需无违纪记录,在征得班级所有同学同意后,从教务处网站下载《浙江工业大学诚信考场考试申请表》(附件8),于2024年6月7日(15周周五)前交学院办公室(建工楼A513,85290812)。
四、认真评阅分析,及时录入成绩
1.试卷评阅
课程考核结束后,任课教师须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阅卷、评分、复核。凡开展形成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的课程,评定学生总成绩时应落实《附件9:浙江工业大学关于课程考核实施形成性评价的指导意见》形成性评价要求,以学生课程学习目标的逐步达成、学生学习过程中的表现、所取得的成绩以及所反映出的知识、能力、态度等方面的发展做出评价,并有真实完整的成绩记录做依据,确保对全体学生的公正、公平。
2.成绩录入
(1)成绩考核分考试和考查两种。每学期的考试课和考查课均按培养计划规定的要求执行。考试课程的成绩均按百分制记分(60分为及格);实验、实习等实践性环节的成绩,按五级制(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记分;考查课可采用上述任一种记分制记分;部分课程可采用两级制(合格、不合格)记分。同一学期同一课程编码的课程成绩记分制须相同。
(2)学生缓考需要考虑平时成绩;学生补考是否考虑平时成绩由任课教师确定,但具体课程所有的补考学生总评成绩形成规则必须统一。正方系统补(缓)考成绩仅可录入总评成绩,请将成绩形成数据记录在学生成绩登记册。
(3)本学期课程成绩录入功能已经开放,任课教师可以在系统中录入成绩。任课老师须在考试结束后5天内通过正方教务管理系统提交学生成绩。
(4)成绩录入分项设置已完成,如果初始设置比例不能适用课程实际(教学大纲的要求),可在录入的界面修改比例;如果设置的成绩分项不能适用所授课课程,请任课教师联系学院教务秘书调整(85290812)。
(5)学校正方教务管理系统已经增加了提前录入并提交成绩的功能,如需提前录入个别学生的成绩,可参考《附件10:正方教务系统提前录入教学班中部分学生成绩功能说明》操作。
(6)若教师提交成绩后,需补录或修改成绩,可按《附件11:正方系成绩录入及申请返回操作说明》在正方系统提交成绩返回申请,申请时請注意在需要申请修改的平时、期中或期末、总评成绩标注前打钩。
五、重视补考环节,加强补考管理
1.课程期末考试结束后,严格按照正常考试的要求,规范落实补考工作。如有学生需要补考,请相应课程的任课教师于本学期末或下学期初按《学校教务处关于期末考试试卷托印的说明》做好补考试卷的托印工作(操作同本学期期末考试),并参加补考监考,补考必须检查三证(学生证、身份证、补考准考证)。
六、缓考相关规定:
按《浙江工业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浙工大发〔2021〕35号)规定:
“第十六条 学生若因临时有急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参加考试(包括补考),应在考前到学生所在学院按规定办理缓考手续,否则按旷考处理。期末考试缓考,其缓考成绩作为正常考试成绩记载,补考申请缓考或缓考不及格的课程直接参加重学。
1.临时急病者,应当持二级甲等以上医院或校医院的证明,经学生所在学院主管院长批准后,方可缓考;
2.因临时发生特殊情况不能参加考试者,应当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经主管院长批准后,方可缓考。”
七、加强资料建设,及时资料归档
考核结束后,任课教师须及时做好试卷质量分析、检查、评审、考核资料存档等工作,补考环节的材料也须做好相应的归档工作。资料归档按附件“土木工程学院本科教学档案归档要求”进行。联系人:李老师,电话:85290060。
八、加强考核督导,确保平稳有序
学院成立课程考核纪律检查小组,名单如下:
组长:许四法
成员:陈红英、单鲁阳、申屠龙潭、周欣竹、张华、张文华
学院课程考核纪律检查小组职责:
1.组织学院课程考核巡视工作,及时通报有关情况。
2.及时协调、处理课程考核中出现的问题;
3.对学院课程考核工作提出要求;
4.接受师生举报,核实处理相关问题。
学院设立期末考试情况反映电话和信箱,电话:85290812,电子邮箱:jgjw@zjut.edu.cn。
2023-2024学年第2学期考试周期末考试监考安排,2024.6.3.xlsx.xlsx
附件1:关于强化期末考试考教分离和课程考核管理工作的通知.doc
附件2:2023-2024(2)期末考试考教分离实施情况汇总备案表.xlsx
附件3:浙江工业大学本科课程考核工作管理办法(浙工大教务处〔2023〕21号).docx
附件5: 浙江工业大学考试命题稿 密封版A4(低版本word).doc
附件9:浙江工业大学关于课程考核实施形成性评价的指导意见.zip
附件10:正方教务系统提前录入教学班中部分学生成绩功能说明.doc
附件12:《浙江工业大学学生课程考核规则与违纪处分办法》摘要.doc
土木工程学院
2024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