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党组织培养考察,党员所在党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学院党委审查通过,拟确定潘淑涵等62位同志为发展对象,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内,欢迎广大党内、外群众通过信函、电话或直接反映问题(电话:85290820,邮箱:tmdjzx@163.com)。以个人名义信函反映问题提倡署真名实姓。公示时间自2021年4月23日至2021年4月29日。
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土木工程学院第一批发展对象名单公示(1).xlsx
中共浙江工业大学土木工程学院委员会
2021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