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推动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的开展,培养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营造良好的校风和学风,同时为了更有效对接全省、全国“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面上孵化、培育参赛作品,学校决定举办第三十二届浙江工业大学“运河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宗旨
崇尚科学、追求真知、勤奋学习、锐意创新、迎接挑战。
二、组织机构
1、竞赛由校团委、教务处、学工部、研工部、科研院、社科院共同主办。竞赛体现导向性、示范性和群众性。
2、竞赛设立竞赛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竞赛组委会”),竞赛组委会成员由校团委、教务处、学工部、研工部、科研院、社科院相关负责人组成。竞赛组委会负责审议竞赛章程、指导竞赛活动、裁决竞赛问题。
3、竞赛组委会下设秘书处,负责竞赛活动的组织监督、协调联络、经费管理等事项,协调各赛程的组织工作,并向竞赛组委会报告。秘书处设在校团委,设秘书长一名和工作小组若干,具体负责赛事的组织实施。工作小组由校学生会、校研究生会和校学生创新创业中心组成。
三、评审机构
竞赛设评审委员会,由主办单位邀请校内外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组成。
四、参赛对象
正式注册的全日制非成人教育的在校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研究生)。
五、参赛作品范围
1、参赛作品必须是近两年内完成的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或社会实践活动成果。参赛作品应从实际出发,侧重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具体问题。毕业设计和课程设计(论文)、学年论文和学位论文、国际竞赛获奖作品、获国家级奖励成果、教师国家课题、教师科研成果等不在申报范围之列。
2、参赛作品包括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科技发明制作、建筑与艺术四类作品,分为机械控制、信息技术、数理、生命科学、能源化工、社会科学(限定哲学、经济、社会、法律、教育、管理等学科)、艺术设计、建筑工程八个学科方向。其中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作者限本科生。
3、参赛作品负责人必须为参赛成员中学历最高的成员。参赛作品按参赛成员中学历最高成员的学历划分至本科生组、硕士研究生组、博士研究生组进行评审。其中本科生组仅限本科生申报,硕士研究生组允许硕士生申报或本科生与硕士生合作申报,博士研究生组仅限博士生申报。参赛成员全部为留学生的划分至留学生组进行专项评审。
六、实施步骤
1、宣传动员(9月中旬-10月上旬):学校、学院依托官方网站、官方微信公众号、宣传海报等多种渠道,开展竞赛宣传;依托说明会、分享会、动员会等多种活动,开展竞赛动员。
2、作品申报(10月中旬):参赛作品须填写竞赛申请表(附件1),并提交报告、论文、设计方案、代码、实物、图片等成果。如已有录用的论文、发表的软著、授权或受理的专利、落地应用的证明、媒体报道的证明等,请附录在后,评审时作一定加分。
3、初赛(10月下旬):由学院负责组织评审,并根据评审结果确定部分三等奖作品以及推荐复赛作品。入围复赛作品数约为参赛作品数的30%。由秘书处根据学院本届竞赛参赛作品申报情况、上届竞赛参赛作品获奖情况,制定学院自主授予三等奖作品数方案和学院推荐复赛作品数方案。
4、复赛(11月上旬):由秘书处负责组织书面或答辩评审,并根据评审结果确定部分二等奖、三等奖作品以及推荐决赛作品,入围决赛作品数约为复赛作品数的25%。
5、决赛(11月中旬):由秘书处负责组织公开答辩评审,并根据评审结果确定特等奖、一等奖和部分二等奖作品。
6、获奖公示与奖项授予(11月下旬):学校公示获奖作品,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结束后无异议,学校授予奖项。
7、落地孵化:竞赛获奖作品可优先、免费申请入驻“校学生创新创业中心孵化园”或“浙江省国家大学科技园•浙江工业大学学生创业苗圃”,开展作品落地孵化和成果转化。
七、奖项设置
竞赛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授予优秀参赛作品,各等次奖项获奖比例约为参赛作品数的2%、4%、20%、40%;设优秀组织奖,授予组织工作优秀的学院,获奖数为3-5个。
八、注意事项
1、竞赛需要接轨挑战杯竞赛,进行大类选择,其中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作品作者仅限本科生。
2、竞赛除负责人外合作者不得超过5人。参赛作品负责人必须为参赛成员中学历最高的成员。参赛作品按参赛成员中学历最高成员的学历划分学历组别进行评审。
3、竞赛在评审组别选择上,研究生组分离成硕研组和博研组,硕研组允许跨学历有本科生参与组队,但不允许跨学历有博士生参与组队;博研组不允许跨学历组队,要求所有参赛成员只能是博士。就是说博士生要参赛,只能选择博研组,且所有参赛成员都只能是博士。故,原来立项有博士生的,在参赛时候要求组员进行调整。务必注意变化,尤其是博研组,与结题时的学历组别选择是不一样。
4、参赛成员全部为留学生的划分至留学生组进行专项评审。如果只是部分是留学生的,按照普通作品进行评审,不划入留学生组进行专项评审。
九、其他事项
1、各团队负责人于10月12日前以学院为单位提交以下材料电子稿:
(1)所有参赛作品的竞赛申请表(附件1)及作品相关材料的电子稿。电子稿中每件作品的文件夹以“学院+负责人+作品名称”格式命名。
(2)参赛作品汇总表(附件2)电子稿。电子稿以“ “运河杯”竞赛参赛作品汇总表”命名。
2、负责人:王思逸,杨利斌,联系电话:0571-85290822;电子邮箱:yanglibin3051@163.com;地址:建A503。
附件:1、浙江工业大学“运河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申请表
2、浙江工业大学“运河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参赛作品汇总表
2020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