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各位老师:
根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现启动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9年度课题申报工作,并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课题类别及完成时限
(一) 申报课题类别
1.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国家重大招标课题,资助额度50万元(见附件2课题指南);
2.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国家重点招标课题,资助额度35万元(见附件2课题指南);
3.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一般课题,资助额度20万元;
4.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青年基金课题,资助额度20万元;
5.国家西部项目,资助额度20万元;
6.教育部重点课题,资助额度3万元;
7.教育部青年专项课题,资助额度2万元。
申请人要根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结题鉴定细则》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确定申报课题类别,并根据实际需要编制合理科学的经费预算。特别提醒经费预算部分:间接经费=资助总额×30%,直接经费=资助总额-间接经费,年度经费预算是指直接经费的年度预算。
(二)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完成时限,国家重大、重点招标课题原则上要求在2年内完成;其他类别课题基础理论研究一般为3—5年,应用对策研究一般为2—3年。最长年限不超过5年。
二、申报限额说明
由于全规课题实施限额申报,省教科规划办公室将组织力量对上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和专家评审,择优选取150项课题上报全规办。本次我校限额申报9项。请各学院(部)根据自身情况做好项目类别上的差异申报,同时结合课题申报质量按照类别进行排序(体现在对应的汇总表中,附件4和附件7)。省教科规划办公室只接受高校和地市规划办的统一申报,不接受其他基层单位和个人的独立申报。
三、申报要求和截止时间
(一)请各学院(部)做好申报材料的核查、初审工作。请申请人务必仔细阅读2019年全规课题申报要求(附件1)。
(二)所有课题需将“省评”材料和“国评”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同时上报社科院。
1.“国评”纸质材料要求
每个课题由文件袋独立装袋,并在袋子右上角注明“国评”字样。袋子上写明“学校-姓名-申报学科字母”,例如“浙工大-张三-H”,袋内活页评审表夹在评审表内,且原件放置在最前面。
申请书文本要求统一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纸质材料包括:审查合格的国家重大和重点招标课题《投标书》一式6份(原件1份,复印件5份);其他类别课题《申请书》一式2份(原件1份,复印件1份),活页5份。
2.省评纸质材料要求
每个课题由文件袋独立装袋,并在袋子右上角注明“省评”字样。与国评材料完全一致的活页评审表和评审书,各一式2份。
3.电子稿要求
(1)电子稿文件以“学校-姓名-申报学科字母-申报类型(申报书或活页)”命名,例如“浙工大-张三-H-B(活页)”(则表示浙工大张三老师基础教育国家一般课题的活页表,注意:学科字母在前)。请各学院(部)将同一个课题的活页表和评审表电子稿放置在一个文件夹内,以“学校-姓名-申报学科字母-申报类型”命名。再将同一单位的课题放置在一个文件夹内打包,文件名为“XX单位2018全规申报材料”。
(2)各学院(部)需填写好附件7(填写好所有信息,注意:单位填写全称,不需要填写二级学院)。有申报重点重大课题的还需填写附件4。
(3)以上材料的电子稿在规定时间内报送社科院邮箱skc2@zjut.edu.cn,同时将加盖公章申报数据汇总表和所有“国评”材料报送社科院。
(三)所有课题申报材料务必于2019年3月4日中午11:00前统一送达社科院,逾期不进入省评即失去送审资格。
(四)申报人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受理:
1.未主持过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或同级别)及以上研究课题者;
2.与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重点课题和年度规划(专项)课题选题重复且未结题者;
3.有学术不端行为者;
4.其他不符合全规办申报要求的申报人,详见附件1。
全规办对课题申请的限定:(1)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申请;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在研国家级项目的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一个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申请。(2)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课题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请新的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证书标注日期在2019年3月15日之前的,或在3月15日前全规办已经收到提交合格结题材料的,可以申请,但需附证明或与我办核实)。(3)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课题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请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其课题组成员也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4)国家重大课题投标者的要求与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投标者的要求相同。(5)凡在内容上与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级各类项目有较大关联的申请课题,须在《申请书》中详细说明所申请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否则视为重复申请;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同一成果申请多家基金项目结项。(6)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申请鉴定结项时须提交学位论文(出站报告)原件。(7)不得以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8)凡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名义发表阶段性成果或最终成果,不得同时标注多家基金项目资助字样。
四、其它
(一)《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9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办法》、《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评审书》等请登录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网址:www.zjedusri.com.cn)下载,纸质不另发。
(二)希各单位认真做好课题指导和初审推荐工作,社科院将进行申报资格审查、择优筛选。受理申报期间如需了解、咨询有关情况,请与省教科规划办联系,联系人:沈老师;电话:88846782。
社科院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 85290513
电子邮箱:skc2@zjut.edu.cn
联系地址:屏峰校区健行楼B508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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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 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9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办法
2: 2019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国家重大招标和重点课题指南
3: 2019年国家重大重点课题投标书
4: 2019年度国家重大重点投标材料汇总表
5: 2019年申请书(其他类别)-申请书
6: 2019年申请书(其他类别)-活页
7: 2019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其它类别)申报汇总表
2019年1月16日
学院申报截止时间为3月1日。电子稿请发送gyd@zjut.edu.cn
学院联系人:郭欲丹
联系电话:852900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