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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信息

关于做好2020年夏季毕业研究生学位论文评审、答辩及学位授予等工作的通知

来源:土木学院      发布日期:2020-03-05      浏览次数:29

各毕业生及导师:

为了最大程度降低疫情对研究生毕业、深造、就业造成的影响,学校将采取学位论文分批集中送审及增开学位委员会会议等方式做好2020年夏季学位授予工作。现将2020年夏季毕业研究生第一批学位论文评审、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请各学院按照《浙江工业大学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浙工大发〔2010〕19号)(注意:细则中涉及到的“学业成果业绩要求”,2016级以前的学生请参照《浙江工业大学关于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工作的规定》(浙工大发〔2014〕31号),2016级学生请参照《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申请学位学术成果要求(修订)》(浙工大发〔2018〕33号)及各学院制订的相应学位授权点具体学术成果要求),以及《浙江工业大学关于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工作的规定(修订)》(浙工大发〔2016〕8号)等文件要求,做好研究生学位论文评审、答辩及学位授予等工作。

二、请各学院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在学位授予工作中加强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建设的意见》(学位〔2010〕9号)、《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严厉查处高等学校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的通知要求》(教督厅〔2018〕6号),要高度重视学位授予工作中的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建设,保证学位授予质量,加强学术自律,恪守学术诚信和学术道德,做好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工作。学位论文一旦被确定存在学术不端情形,本次学位申请程序立即终止,并按照《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学术道德规范及管理办法(试行)》(浙工大研〔2011〕11号)文件要求处理。

三、答辩申请

1.2020年夏季毕业研究生学位论文继续推行全盲审制度。请各学院高度重视研究生学位论文的质量监控,参照《关于对研究生学位论文格式规范性进行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严格把关。(《附件5:浙江工业大学各学院学位论文格式规范性普查情况统计表》在本学期内上报研究生院)。

2.研究生秘书务必将导师信息录入系统(特别注意:不要遗漏专业学位导师信息,若导师存在交叉学院的情况,请学院间沟通后及时录入)。

3.申请2020年夏季毕业的研究生请于3月30日至4月2日前进入“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进行答辩资格申请。(请所有拟于今年夏季申请毕业的研究生于此时间段进系统进行申请。)

答辩资格网上申请流程:

(1)进入研究生院网页,网址:http://www.gs.zjut.edu.cn/,外网使用域名:yjs.zjut.edu.cn

(2)点击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

(3)用本人的用户名及密码进入系统

(4)点击答辩资格审查表

(5)核对个人基本信息、导师信息(若导师信息为空请联系学院研究生秘书添加),并填写学位论文题目、主题词、发表文章情况、科研成果等信息后保存并打印(保存后点击“预览”即可跳出“打印”按钮)。(注意:主题词限定3-5个,每个关键词之间用“,”(半角)隔开)

(6)学生返校后,将答辩资格审查表签字后交所在学院。

四、论文送审

1.各学院请按照各学位点培养方案,对课程成绩、学分标准等进行审查(4月3日前完成),请各学院撤销不符合要求申请者的申请。

2.完成答辩资格申请的同学,请在4月6日9:00至4月9日16:00前(第一批)在“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论文网上评审系统”(网址:http://www.thesis.zjut.edu.cn)核对导师及研究生类别,待学院审核后将学位论文上传至该系统(上传版本为pdf格式),用户类型、用户名、密码与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相同。论文的评审结果也可在此查询。学院确认第一批上传论文学生名单,于4月10日10:00前将名单上报研究生院。

3.涉密学位论文的评审、答辩等工作遵照《关于研究生学位论文保密管理的有关通知》(2017年1月下发,申请表详见附件)执行。具体如下:原则上,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不予申请保密,在撰写时应做脱密处理。凡研究内容涉及国家秘密的科研项目或以涉密科研项目为研究课题的学位论文,按军工研究院的要求执行。研究成果未列入国家保密范围,但准备申请专利或技术转让等,在一段时间内不宜公开的学位论文,可申请“暂缓公开”,暂缓公开的期限硕士一般不超过2年,博士一般不超过3对申请暂缓公开的学位论文,各学院要认真审核,确保其学位论文质量。一旦发现学术不端,指导教师停招3年,并扣减学院双倍招生指标及当年绩效。

4.论文评阅过程中,专家对论文持否定意见是指:在论文评阅答辩意见栏中给出“需要进行较大的修改后答辩(修改后送原专家评审)”或“未达到学位论文要求,不同意答辩”。

五、学院组织学位论文评审通过的研究生进行学位论文答辩。若因疫情等特殊情况,可通过网络会议等形式进行学位论文答辩。答辩委员会组成、答辩程序等均按照文件规定执行。各学院做好网上答辩预案,交研究生院备案。

六、经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查通过的申请者材料、《学位审核情况汇总表》及《申请学位暂停情况一览表》(各类表格见附件),请各学院于6月1日前报送研究生院(报送前请将学位审核情况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再报送研究生院),并将相关信息录入“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同时报送学位信息报送标准库(详见附件)。逾期者的学位授予将安排在下批次进行。为避免影响学位授予,请各学院尽早通知有关导师和研究生做好毕业环节工作。

七、请各学院做好2020年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含2020年春季毕业研究生)的选拔工作,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八、关于学位论文格式,详见附件《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格式规范》201909版本,请参照该学位论文格式模板执行,严格把关。

九、后续学位论文送审和校学位委员会会议召开时间,等学生返校后再行通知。

十、特别提醒:疫情防控期间,各学院要做好研究生毕业环节相关工作,落实到人,通知到位,及时沟通,做好管理服务工作。

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

二0二0年三月

2020年夏季毕业研究生学位论文评审、答辩及学位授予等工作

安排时间表(第一批)

项目

日期

教学周

答辩网络申请

3月30日-4月2日

第5周,周一-周四

学院审核资格

4月3日前

第5周,周五前

论文上传系统

4月6日-4月9日

第6周,周一-周四

学校送审论文

4月10日

第6周,周五

学校送审周期

4月13日-5月15日

第7-11周

学院答辩安排

5月下旬

第12-13周

学院材料上交

6月1日前

第14周,周一

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

6月15日-19日之间

第16周

安排时间表(后续批)

项目

日期

教学周

答辩网络申请

3月30日-4月2日

第5周,周一-周四

学院审核资格

4月3日前

第5周,周五前

论文上传系统

根据学生返校时间再行通知。

学校送审论文

学校送审周期

学院答辩安排

学院材料上交

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

学院上交材料时间安排:

1、开学后上交(时间另行通知):全日制研究生请以班级为单位上交附件3:硕士研究生学位审核情况汇总表(电子稿)、答辩资格审查表(需有导师签字)及论文证明材料,在职工程硕士自行上交。

①已发表的学术论文需交发表论文的期刊封面、目录、论文全文、封底(均为复印件,原件拿来核对),如为SCI、EI等索引收录的论文请提供图书馆出具的收录证明。
②已录用但未发表的学术论文:提交录用证明复印件(原件拿来核对),汇款凭证、小论文打印稿,复印件上需导师签字证明。
③公开发明专利,授权实用新型专利证明材料。


表中所填写的论文只填本人是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作者本人第二作者(注明:导师第一,二导师第一),发表的学术论文要符合《建筑工程学院研究生申请学位学术成果要求》。


2、3月11日前,在职工程硕士上交《在职工程硕士必修环节考核表》,获得必修环节的学分后才可上网申请答辩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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