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强化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创新能力培养,深化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提高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浙江省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评选试行办法》(浙研教字〔2019〕8号)规定,现启动2019年浙江省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评选工作。
一、材料提交
1.纸质材料。《浙江省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申报表》,一式两份,上交至所在学院,其中一份须加盖学院公章。
2.电邮材料。应用设计类提供产品或技术说明、设计方案等;实践报告类提供报告书;文艺作品类提供光盘、图册等;推广或使用单位证明书,或经济、社会效益评估证明书等相关资料;获奖证书、专利证书、发表论文或直接反映本成果水平的材料等。所有电子材料文件名需注明材料名称、学院及第一完成人(如:获奖证书_**学院_姓名),并上交至所在学院。
报送成果超过两项及以上的由各学院排序,并填写《浙江省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推荐汇总表》。
二、报送完成时间
所有材料需在2020年5月13日前报送至学院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丁老师
联系电话:852900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