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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信息

关于开展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教学“优课优酬”奖励评审的通知

来源:土木学院      发布日期:2020-04-17      浏览次数:21

各学院:

根据《浙江工业大学“优课优酬”奖励实施办法(修订)》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启动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教学“优课优酬”奖励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程序

参加本次评选的课程必须是经过上学期初申报的课程。

(1)学院制订并公布实施细则。学院成立本单位“优课优酬”奖励推荐工作小组,按学院实际情况参照《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优课优酬”奖励实施细则(试行)》(附件1)制订本学院实施细则和具体评选方案,并报研究生院备案。

(2)自主申报。教师填写推荐申报简表中的自评分(附件2)以及相关申报材料:理论课程、独立设置的实验课程和实践教学环节的教学文档应包含教学大纲、授课计划、教学设计、电子讲稿(部分)、学生的作业(2名)、考试试卷(或实践报告)以及反映学生平时成绩的成绩登记册提交所在学院(申报支撑材料电子稿即可)截止时间2020年5月11日前。(联系人:丁老师,电话:85290060,邮箱地址:dqq@zjut.edu.cn)。

(3)学院申报。学院工作小组负责对教师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综合评价、排序推荐,填写推荐汇总表(附件3)。

(4)材料上报。学院组织对课程进行综合评价,并按本学期学院开课门次数(专业实践活动、学术报告、开题报告等课程除外)的前25%的比例排序推荐,公示后于2020年5月18日前将推荐申报简表(附件2)和推荐汇总表(附件3)(电子书面各一份)上报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其中对于本学院推荐的课程的需提供相关作证材料(学院督导组进行的相关课程听课及学生座谈会情况等)(电子书面各一份)。

(5)学校审核。学校组织校内专家,通过调阅教学文档的方式并结合随堂听课等记录,对学院推荐的课程进行审核推荐,最终确定“优课优酬”奖励名单并进行公示。


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院

2020年4月17日

附件一: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优课优酬”奖励实施细则(试行).doc

附件二: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教学“优课优酬”奖推荐申报简表.doc

附件三: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教学“优课优酬”奖推荐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