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事项
拟录取的考生须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表须在学院复试成绩公示后两周内邮寄至土木工程学院(以邮戳日期为准)。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要求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或未在学校规定时间内提交体检表者,取消录取资格。
学院邮寄地址:杭州市西湖区留下街道留和路288号土木工程学院,李老师,17610829817,建议采用顺丰快递。
另:提醒考生,在体检单上务必写上自己的姓名、准考证号、拟录取学院,避免产生不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