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浙江工业大学土木工程学院官方网站
实验中心
当前位置: 首页  实验中心

土木工程学院关于2021年上半年资产报废工作的通知

来源:土木学院      发布日期:2021-06-07      浏览次数:109

各位老师:

2021年上半年的各类资产报废处置申请受理截止2021年5月31日,請需要资产报废的老师与相应资产管理员联系。      

申请报废处置的设备需符合以下条件:

(1)所处置(报废)仪器设备必须符合报废要求、达到财政规定的最低使用年限,年限表见附件4。

(2)所处置仪器设备必须具备完整实物,且账物相符。

(3)凡安装固定的设备需拆卸完毕。 

(4)附件1,2,3为学院固定资产和低值耐用品的清单(不含捐赠和个人资产),如需报废,请参照国有资产报废年限的规定填写“土木工程学院资产报废统计表(见附件5)”并以邮件发资产管理员。

资产类型

资产管理员

办公室

邮箱

行政资产

朱宝琴

A511

zbq@zjut.edu.cn

实验及科研资产

马杰

D317

zjmajie@163.com

实验及科研资产

居文杰

C123

jrc2003@126.com

实验及科研资产

马成畅

D117

mcc@zjut.edu.cn

实验及科研资产

孟凡丽

D105

zgdmfl@zjut.edu.cn

实验及科研资产

倪彤元


hznity@zjut.edu.cn

实验及科研资产

倪永炯

C205

niyongjiong1984@163.com

实验及科研资产

姚君

A102

hzyaojun@163.com

 

附件1:土木工程学院固定资产汇总表

附件2:土木工程学院低值耐用品汇总表

附件3:2011年之前固定资产转低值耐用清单(实验室与资产处未进行已报废数据更新,此表为老数据,如确已报废,請忽略)

附件4:浙江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常用固定资产使用年限表

附件5:土木工程学院资产报废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