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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

试剂与耗材领用须知

来源:土木学院      发布日期:2021-07-13      浏览次数:101

一、领用要求

1、根据《浙江工业大学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浙工大发〔2019〕47号)要求,领取管制试剂(易制毒易制爆试剂)时,实行“五双制”管理要求,需要两人到场领用。其它试剂允许单人领用。

2、领用时请携带以下材料:

(1)领用人校园卡。

(2)领用单(购买人登录平台-个人中心-库房管理-待领取订单-领用)。 

二、领用时间、地点

(一)朝晖校区(假山校区)中转点:

1、每周工作日开放,接收、分发产品。开放时领用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2、地址:东配楼114.

3、电话:0571-88320888。

(二)莫干山校区中转点:

1、每周除周一外工作日开放,接收、分发产品。开放时领用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

2、临时地址:化工楼4号楼A521

3、电话:0571-88813144。

4、目前按公安机关管制要求,莫干山校区管制试剂(易制毒易制爆试剂)申购上限较低,且不允许进行大量库存,烦请各位教师在购买管制试剂时按需分批购买(一个订单不能下大量管制试剂,需分开下单)。

(三)屏峰校区中转点:

1、每周周三开放,接收、分发产品。开放时领用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

2、电话:0571-85290838。

3、因屏峰校区试剂用量较小,中转点每周三开放时采用事先电话沟通,按点送达方式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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