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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木工程学院实施2021级本科生导师制的工作通知

来源:土木学院      发布日期:2022-04-26      浏览次数:456

一、实施对象及任期

1.指导教师:学院在编在岗教师。

2.学生:2021级本科生。

3.指导时间:一届聘期为两学年。

二、导师任职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师德高尚,为人师表,有高度的责任心和敬业精神。

2.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或博士以上(含)学位愿意指导学生课外科技活动

3.教学考评合格(含)以上,无任何教学不良记录。

三、聘任程序和时间安排

1.419——424日,初步确定导师指导学生人数;

2.425——427日,土木工程学院2021级学生通知群中张榜公布导师所在系、主要研究方向和拟指导学生人数等基本信息(详情见附件三《2021级本科生导师基本信息登记表》)供学生选择申报参考,一般每位导师指导一届学生人数不超过6人;

3.428——55日,学生根据《2021级本科生导师基本信息登记表》选择自己心仪导师,并钉钉填写志愿导师填报问卷,填写附件四《2021级本科生导师选择申请表》(纸质稿和电子稿),纸质、电子稿发送至各班班长处,各班级于55日下午4点前将纸质和电子稿以班级为单位上交年级辅导员,学生可主动联系想要申请的导师(联系过程中注意礼仪、礼节,原则上学生必须在本专业老师中选择,不允许跨专业,公共课程老师无专业之分);

4.56——513日,导师与学生进行双向选择(流程详见附件二),各教学系于515日前将最终确定结果反馈于年级辅导员;

5.5月14日——520日,学院公布双向选择结果;

6.610日前举办导师见面会。(各系所自行安排)

未尽事宜,请联系老师,电话:0571-88320342,邮箱767306820@qq.com

2021级本科生导师制(附件1-4).rar

土木工程学院学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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