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工业大学青年教师引进培养管理实施办法》、《浙江工业大学“校聘教授岗位”实施办法》和《浙江工业大学“朝晖特聘研究员岗位”实施办法》,2022年青年教师聘期考核工作于即日启动,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考核对象
1.2022年12月31日前首聘期结束的青年教师。
2.完成聘期目标任务的校聘副教授、特聘副研究员。
二、考核流程
1. 5月5日前,相关教师填写《青年教师首聘期考核表》或《浙江工业大学高层次人才聘期考核表》(校聘、特聘系列岗位填写),考核表(word格式)和附件材料(pdf格式)发至邮箱zbq@zjut.edu.cn,邮件请注明“姓名+聘期考核”。
附件材料说明:论文论著、科研项目、获奖、成果推广等内容必须是受聘期间以浙江工业大学为第一作者单位发表或承担的。
(1).学术论文:SCI、EI检索证明和代表作全文;中文期刊封面、目录和代表作全文;
(2).科研项目:立项、结题证明,以科研院/社科院的证明为准;
(3).奖励证书:证书扫描件或部门发文
(4).专利证书:证书扫描件
(5).其他需要提供的作证材料。
2.5月中旬,学院根据文件要求,对教师在聘期内的综合表现、业绩成果等,组织考核小组进行评价,并通过学院党政联席会议提出考核结果意见。
3.学校人事处组织统一考核,确定考核结果。
三、联系方式
朱老师,85290813,zbq@zjut.edu.cn。
附件2:浙江工业大学高层次人才聘期考核表(校聘、特聘系列岗位).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