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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学校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及危险源专项检查的通知

来源:土木学院      发布日期:2022-05-05      浏览次数:113

各学院中心:

教育部自2022315日发布《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教发厅函[2022]11号)以来,开展了“高校实验室安全专项行动”,各高校普遍高度重视。但个别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仍存在漏洞,实验室事故时有发生,尤其420日某高校实验室又发生了严重的爆燃事故,实验安全再敲警钟。教育部科学技术与信息化司于2022425日再次发布了《教育部科学技术与信息化司关于做好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提醒》文件(附件1),要求各高校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进行“全过程,全要素,全覆盖”,无死角的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

依据该文件精神,我校将开展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安全检查内容

(一)各部门应参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2年)》(附件2)深入开展实验室的安全隐患自查工作,不留死角、不存盲区。对实验室安全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加强督导,将专项行动相关要求传达到每一位师生,做到入脑入心。

(二)按照上级工作要求,各相关单位应对已建立的危险源清单进行逐一排查,开展学校实验室危险源专项检查,加强对实验室化学、生物、辐射、机械、电器等危险源的检查,全面抓好实验室安全隐患的排查工作。

二、工作要求

1.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制定本单位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工作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

2.各单位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安全隐患自查台账,及时进行整改并做好整改记录。对短期无法整改的隐患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并做好相应的防护措施,避免事故发生。

3.各单位于513日前,将实验室安全检查台账及隐患整改报告电子版发送至邮箱:caijun@zjut.edu.cn,纸质版经实验室安全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报至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关于开展2022年度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pdf

教育部科学技术与信息化司关于做好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提醒.pdf

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2年).docx

 

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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