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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学校专业技术二、三级岗位调整工作的通知

来源:土木学院      发布日期:2022-05-06      浏览次数:319

 为进一步完善学院(部)、校级直属研究机构的岗位设置与岗位聘任工作,充分调动和激发广大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加快实现学校发展目标,根据《浙江工业大学第八轮岗位设置与岗位聘任制度实施意见》《浙江工业大学学院(部)、校级直属研究机构岗位设置和岗位聘任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专业技术二、三级岗位调整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岗位核定与设置

(一)调整范围

各学院(部)、校级直属研究机构专业技术二、三级岗位。

(二)岗位核定

学校依据第八轮岗位聘任各学院(部)、校级直属研究机构的专业技术二、三级岗位可申报数进行核定。

二、聘任条件与程序

(一)聘任条件

学院对照第八轮岗位聘任学校相关文件及本单位聘任方案开展本次调整。专业技术二、三级岗位申报条件按照学院第八轮岗位聘任文件执行。

(1)二级岗位。

应聘专业技术二级岗位人员应具有较深的学术造诣、较高的学术修养和良好的学术声誉,对本专业理论有系统的研究,能提出本学科的研究方向或开拓一个新的工作领域;在本专业同行中发挥领衔作用,具有较高影响力;专业贡献突出,工作成绩显著;能够带领团队,培养本专业领域高水平的专业技术人员。

教师或专职研究系列研究员岗位符合《浙江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报条件控制标准(试行)》,可申报教师二级岗位。

(2)三级岗位。

应聘专业技术三级岗位人员应具有较深的学术造诣,对本专业理论有系统的研究;在同行中具有较高的知名度,能够主持或作为主要成员参与国家重大科研项目或攻关项目;人才培养方面的业绩显著;能够带领团队,培养本专业领域较高水平的各级专业技术人员。

教师或专职研究系列研究员岗位符合申报四级岗位条件①(附件5),现聘岗位满3年且符合三级岗位认定或竞聘条件(见附件4),可申报三级岗位。

(二)时间安排

1.5月8日前,符合专业技术二、三级岗位的应聘人员填写申请表和汇总表(附件1和附件2)并准备符合相关申报条件的证明材料,以上材料的电子稿发至邮箱zbq@zjut.edu.cn,纸质材料另行通知

2.5月23日前,学院按照规定程序对申请专业技术二、三级岗位的应聘人员进行评审,形成推荐意见后上报人事处。

3.6月初,学校审核相关材料,对申请专业技术二、三级岗位的应聘人员进行评审,形成拟聘意见。

4.6月中旬,学校审定,公示发文。

三、有关事项说明

(一)本次调整聘期从2022年1月1日至学校本轮岗位聘任聘期结束,所涉及到的工作业绩材料以及任职年限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

(二)第八轮岗位聘任中所聘岗位类型原则上保持不变,在首聘期内的教师不参加本次调整。

(三)所有岗位调整人员与聘任单位重新签订岗位聘任协议,各单位应做好聘期考核工作的衔接。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朱宝琴,联系电话:85290813,邮箱:zbq@zjut.edu.cn


附件1:浙江工业大学学院(部)等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聘任申请表.doc

附件2:专技二、三级申报汇总表.xlsx


附件4: 三级岗认定和竞聘条件.pdf

附件5:四级岗位条件①.pdf

附件6:浙工大发[2014]8号-浙江工业大学教师(研究)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实施办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