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加快推进学院学科和人才队伍建设,充分调动各方力量参与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的积极性,奖励引才贡献突出的团队和个人,特此制定土木工程学院人才引进伯乐奖办法。
一、奖励范围
在学院引进高层次人才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团队或直接参与引才的教职工。
二、奖励类别
高层次人才引进奖、海外人才引进奖、海外人才申报奖和海外人才推荐奖。
三、奖励条件
1.高层次人才引进奖的基本条件:引进对象为《浙江工业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实施办法》中规定的A\B\C\D类高层次人才,签订合同,完成引进。
2.海外人才申报奖的基本条件:推荐符合要求的海外人才完成省级及以上海外引才计划项目申报。
3.海外人才引进奖的基本条件:申报成功,获省级及以上海外引才计划项目,签订合同完成引进。
四、奖励支持
1.高层次人才引进奖:
A类高层次人才引进奖:每引进1人,在签订合同当年给予团队(或直接参与引才的教职工)工作业务费50万元。
B类高层次人才引进奖:每引进1人,在签订合同当年给予团队(或直接参与引才的教职工)工作业务费20万元。
C类高层次人才引进奖:每引进1人,在签订合同当年给予团队(或直接参与引才的教职工)工作业务费10万元。
D类高层次人才引进奖:每引进1人,在签订合同当年给予团队(或直接参与引才的教职工)工作业务费3万元。
2.海外人才申报奖:每推荐完成申报1人,在申报当年给予团队(或直接参与引才的教职工):省级海外引才计划项目奖励金为5千元、国家级海外引才计划项目奖励金为1万元。
3.海外人才引进奖:申报成功每完成引进1人,在签订合同当年给予团队(或直接参与引才的教职工)工作业务费:省海外引才计划项目5万元、国家级海外引才计划项目15万元。
五、其他
1.本办法由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负责解释。
2.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