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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3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的通知

来源:土木学院      发布日期:2023-01-03      浏览次数:295

2023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的申报工作即将启动,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选派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原则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经所在单位同意后,可按规定程序申请。

二、选派简章

国家留学基金委将于近期公布2023年选派简章,具体项目检索、选派类别、选派时间、选派办法等请登录国家留学网(http://www.csc.edu.cn)查询。

三、申请程序及办法

1.登陆国家留学网,了解选派相关信息。按留学身份、拟留学国别检索可申报项目,了解具体选派办法,确定拟申请留学项目及具体派出渠道。国家留学基金委拥有丰富的出国留学项目资源,请登陆国家留学网仔细查看,了解各项目选派要求,充分利用各类合适的项目进行申报。

2.按拟申请项目及派出渠道要求做好前期申请准备工作。经所在单位同意后,按所申请项目及渠道确定的申请时间登陆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申报,并按照国家留学基金委各项目选派办法中的“申请材料及说明”准备书面申请材料按顺序整理成册(含《单位推荐意见表》)。我校人员申报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由浙江省教育厅受理,并转报国家留学基金委。省教育厅采取网上报名与提交书面材料相结合的方式,以收到纸质材料为准审核网上填报信息,纸质申请表所填内容必须与网上填报信息完全一致。

四、网上申请时间

2023年国家公派面上项目(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网上申请时间20234月10日—30日。《单位推荐意见表》由所在单位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有意向申报的老师请于4月10日前提交纸质申请材料一式1份至学院办公室A511朱老师处,同时将《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访学类,PDF版)以及汇总表的电子稿发送到:zbq@zjut.edu.cn。

国际区域问题研究及外语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与有关国家互换奖学金项目、国外合作项目等项目的申请时间,请及时关注国家留学网。地方合作项目、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等项目的选派,学校将另行通知。请有意向申报的教师提前做好邀请函联系、外语考试等相关准备工作。

五、有关说明

1.各位老师申报材料实事求是如存在不符合国家留学基金委申报条件,申报材料不齐全、不真实等情况的,省教育厅将不再通知修改,按国家留学基金委要求不予审核受理

2.申请人申报前请事先登陆国家留学网,仔细查阅有关专栏材料,选择适合自身和本学科、专业发展需要并符合相关条件的出国留学项目。熟悉网上报名系统及相关要求,提早填写报名系统中所要求的各栏目,尤其是“成果业绩”、“出国学习/研修目的”,以提高申报项目的成功率。

3.为鼓励中青年骨干教师申报国家公派留学项目,对申报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尚未达到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要求的骨干教师,学校给予推荐。但申请人在网上报名时须提供可以反映其外语水平的外语考试成绩证明,如WSK/TOEFL/IELTS考试成绩单复印件等。

4.对留学人员的管理实行“签约派出、违约赔偿”的办法。派出前,留学人员须按要求签署《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协议书》,明确义务和责任。国家留学基金委要求访问学者类别项目“留学人员须每3个月向推选单位提交研修报告及国外合作者鉴定”。留学教师结束研修任务回校报到时,应向人事处提交留学总结报告,并在学院或学科范围进行学术汇报。

5.为提升留学人员自我防范、自我保护意识,切实保障留学安全省教育厅牵头建设的“平安留学 在浙有我”小程序已在“浙里办”APP上线,请留学人员积极参加培训。

6.未申请过“海外支持计划”的教师可申请出国期间工资等待遇按“海外研修支持计划”执行,支持期限不超过12个月。有关出国管理的其他事项按《浙江工业大学教职工公派出国(出境)暂行规定》执行。


有意向申报的老师请于4月10日前提交纸质申请材料一式1份至学院办公室A511朱老师处,同时将《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访学类,PDF版)以及汇总表的电子稿发送到:zbq@zjut.edu.cn。

2023年面上项目申请人员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