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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国出境

2023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研究生选派工作的通知

来源:土木学院      发布日期:2023-01-03      浏览次数:616

各有关学院:

2023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研究生项目申报工作正式启动,主要包括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艺术类人才特别培养项目、国外合作奖学金项目及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交流项目等。现就我校研究生申请及选拔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1.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面向国内外符合申请条件的人员公开选拔,留学期限以拟留学院校或单位学制为准,一般为36-48个月;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面向全国各博士学位授予单位选拔,留学期限、资助期限为6-24个月。

2.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项目面向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派出学生的国内博士生导师,选派类别为高级研究学者,交流访问期限及资助期限为1个月。

3.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面向在读艺术类专业优秀研究生。

4.国外合作奖学金项目根据相应项目规定施行。

具体选派办法、申报流程、应提交的申请材料等,可在国家留学基金委门户网站查询(https://www.csc.edu.cn/chuguo)

二、申请条件

1.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较强的学习、科研能力和国际交流能力,综合素质良好,学习成绩优异,具有较强的发展潜力。

3.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5岁(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心健康。

4.外语水平需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1)外语专业本科(含)以上毕业(专业语种应与留学目的国使用语种一致)。

(2)近十年内曾在同一语种国家留学一学年(8-12个月)或连续工作一年(含)以上。

(3)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并达到合格标准。

(4)参加雅思(学术类)、托福、德、法、意、西、日、韩语水平考试,成绩达到以下标准:雅思6.5分,托福(IBT)95分,德、法、意、西语达到欧洲统一语言参考框架(CECRL)的B2级,日语达到二级(N2),韩语达到TOPIK4级。

(5)曾在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培训部参加相关语种培训并获得结业证书(英语为高级班,其他语种为中级班)。

(6)参加由国外拟留学单位组织的面试、考试等并达到其入学语言要求的,应在外方入学通知书(正式邀请信)中注明或单独出具证明;通过其他语言考试达到国外拟留学单位入学语言要求的(包括托福家庭版TOEFL iBT Home Edition、雅思家庭版IETLS Indicator),须提交成绩单及外方出具的认可该语言考试的证明。

如果留学工作/学习语言为英语,申请时应达到相关英语合格条件;如果留学工作/学习语言为德语、法语、意大利语、西班牙语、日语、韩语和俄语等,申请时应达到相应语种的合格条件。

三、派出渠道

1.利用“所在单位或个人合作渠道”,即申请人利用所在单位现有国际合作渠道或个人自行对外联系落实国外留学单位。

2.利用“国家留学基金委现有合作渠道”,即申请人利用国家留学基金委与国外院校或机构的合作协议派出(申请人按要求自行联系国外单位,并获得外方同意)。合作渠道查询网址https://bg.csc.edu.cn/ProjectList.aspx。

四、工作进度安排

(一)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所在单位或个人合作渠道的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类别及国家留学基金委现有合作渠道的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和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类别(个别中外合作奖学金申请时间略有不同,按具体项目时间执行)和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

1.申请人在2023年3月21日前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s://sa.csc.edu.cn/student)进行网上报名,按照相关要求提交所在学院审核。

2.各学院在2023年3月22日前将书面申请材料一式2份(其中1份留存研究生院)送至研究生院,逾期将不予受理。其中《单位推荐意见表》需由学院主管领导签署意见及签字,并提供推荐意见的电子版,在正式提交书面申请材料前将推荐意见word版发至邮箱yjspy@zjut.edu.cn。注意:所有材料请二级学院不要盖章。

3.学校对申请人员材料进行整理审核,于2023年3月31日报送浙江省教育厅。由浙江省教育厅统一上报国家留学基金委。

4.2023年5月,国家留学基金委公布录取人员名单。

(二)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所在单位或个人合作渠道的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类别及博士生导师项目

1.申请人在2023年5月22日前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s://sa.csc.edu.cn/student)进行网上报名,按照相关要求提交所在学院审核。

2.各学院在2023年5月23日前将书面申请材料一式2份(其中1份留存研究生院)送至研究生院,逾期将不予受理。其中《单位推荐意见表》需由主管领导签署意见及签字,并提供推荐意见的电子版,在正式提交书面申请材料前将推荐意见word版发至邮箱yjspy@zjut.edu.cn。注意:所有材料请二级学院不要盖章。

3.推荐申报的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经学校公示无异议后连同其他材料于2023年5月31日报送浙江省教育厅。由浙江省教育厅统一上报国家留学基金委。

4.2023年7月,国家留学基金委公布录取人员名单。

(三)国外合作奖学金项目和国际组织人才培养项目按照国家留学基金委项目时间要求进行,参照(一)和(二)对应时间节点推算校内报名截止时间。校内报名截止时间为留学基金委网上报名截止时间前10天。

五、其他事项

1.推选单位(各二级学院)应对申请人的资格、综合素质、发展潜力、出国留学必要性、学习计划可行性、品德修养及身心健康情况等方面进行审核(评审)后出具有针对性的单位推荐意见(单位推荐意见由二级学院自行拟稿,公章由研究生院统一办理)。在出具推荐意见之前,推选单位应与申请人的导师共同对申请材料进行学术规范审查。所有申请均需通过学院推荐,研究生院不接受个人申请。

2.《2023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公派研究生项目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校内专家评审意见表》由推选单位组织申请人所在学科专家予以评审,校内主管部门由研究生院盖章。

 

请各单位根据项目选派办法认真做好宣传、组织和选拔工作,请各硕博研究生提前做好国外导师的联系及申请材料的准备工作。

联系人:杨老师,(电话:88320145,邮箱:yjspy@zjut.edu.cn)。

有意向的同学可实名申请加入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出国交流QQ群(群号:618435701)咨询交流。


有意向申报该项目请于5月22日前上交相关材料纸质稿(建A509),同时将电子稿发至dqq@zjut.edu.cn。联系人:丁老师,85290060。


附件:

附件1:2023 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办法.pdf

附件2:2023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工作流程.docx

附件3:2023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国内申请人用).docx

附件4:2023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常见问题解答(申请人用).docx

附件5:校内专家评审意见表.docx



更多选派信息可查阅专栏网址:

2023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专栏:

https://www.csc.edu.cn/chuguo/s/2450

2023年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专栏:

https://www.csc.edu.cn/chuguo/s/2437

2023年国际组织人才培养项目专栏:

https://www.csc.edu.cn/chuguo/s/24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