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23年度博士后研究人员的招收工作,学校将于近期开展博士后研究人员招收计划申报及增补合作导师等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收计划申报
1. 申报条件
已取得我校博士后合作导师资格,且近两年有充足的项目研究经费(理工科类在研项目经费不低于30万元,人文社科类在研项目经费不低于10万元)和良好的科研工作条件支持博士后研究;或暂不具备博士后合作导师资格,但符合《关于对承担Ⅴ类以上科研项目直配博士后招收名额的通知》中直配博士后招收名额条件的教师可与具备合作导师资格的老师共同招收。
2. 申报程序
(1)符合申报条件并计划2023年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的教师,请填写《2023年度博士后招收计划表》(附件1),《招收计划表》经所在学院审核、签署意见后报博士后流动站和流动站所在学院审批。
(2)博士后流动站所在学院同意后,由流动站统一汇总,报送学校博士后管理办公室审核。
(3)学校博士后管理办公室审核后提交学校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审批。
请教师根据本年度实际工作需要,及时报送2023年博士后招收计划。《2023年度博士后招收计划表》电子稿请于2023年2月8日前发至邮箱zbq@zjut.edu.cn。
二、合作导师增补
1. 申报条件
申报博士后合作导师的教师,其所在学科应是已设立的流动站所涵盖的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二级学科,申报教师须为我校在岗教授、研究员,或具备博士生指导教师资格,在国内本学科领域具有一定影响和较高的学术水平,有充足的支持博士后研究的科研经费(具体要求见前文招收计划申报),能提供必要的科研工作条件。
我院教师允许跨院申报,前提是要确保拟报流动站明年有跨院招收的指标,我校现有流动站9个:化学工程与技术、机械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土木工程、药学。
2.申报程序
(1)符合上述申报条件的教师,请填写《浙江工业大学博士后合作导师审批表》(附件2),《合作导师审批表》经所在学院审核、签署意见后报博士后流动站和流动站所在学院审批。
(2)博士后流动站所在学院同意后,由流动站统一汇总后报送学校博士后管理办公室审核。
(3)学校博士后管理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核后提交学校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审批。
拟报土木工程博士后流动站的老师请将《合作导师审批表》(附件2)纸质稿一式一份于2023年2月8日前送至A511,《合作导师审批表》(附件2)和《博士后招收计划表》(附件1)电子稿发送至zbq@zjut.edu.cn。
各博士后合作导师要充分认识博士后制度在吸引、培养和使用高层次人才方面的重要意义,积极创造工作条件,吸引海内外优秀博士来我校从事阶段性的研究工作,充分发挥博士后制度在选留师资时的重要作用。
前几年已经申报并取得博士后合作导师资格的老师无需重复申请合作导师资格,如果您有意在2023年招收博士后,请于2023年2月8日前直接将《博士后招收计划表》(附件1)电子稿发送至zbq@zjut.edu.cn。
2023年度博士后招收信息将及时在人事处网站博士后招聘专栏以及相关社会招聘网站予以公布。
联系人:朱宝琴
联系电话:852908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