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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上半年资产报废工作的通知

来源:土木学院      发布日期:2023-03-06      浏览次数:113

各位老师:

2023年上半年的各类资产报废处置申请工作已经开始,受理截止2023420日。

申请报废的国有资产需具备完整实物,且账物相符,安装固定的设备需自行拆卸。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国有资产可以申请报废:

1、因超过使用年限、结构陈旧、性能低下、运行费用过高,或主要部件损坏,无修复价值(修复费用超过购置价格50%以上)的;

2、环保、耗能等方面不能达标,造成公害又无法维修改造的;

3、上级主管部门有明文规定的淘汰产品。

請需要申请资产报废的老师与相应资产管理员联系。

 

附件1:土木工程学院固定资产汇总表.xlsx

附件2:土木工程学院低值耐用品汇总表(2017-2023全院).xls

附件3:土木工程学院2011年之前固定资产转低值耐用清单(全院).xlsx

附件4:浙江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常用固定资产使用年限表.doc

附件5:土木工程学院资产报废统计表.xlsx

附件6:资产报废事项温馨提醒.docx

附件7:土木工程学院资产管理员通讯录(2023年3月).xls

关于做好学校国有资产报废申请工作的通知:http://www.tmxy.zjut.edu.cn/2021/0930/c2323a105500/page.htm


 

土木工程学院

发布2023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