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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强化期末考试考教分离和课程考核管理工作的通知

来源:土木学院      发布日期:2023-05-25      浏览次数:125

各学院(部):

课程考核是评价学生学习质量、促进学生发展的重要手段,课程考核工作对教学质量和学风建设起着重要的导向作用。2022-20232)学期的考试周即将临近,为强化考教分离工作、加强课程考核管理、抓好考风建设,根据《浙江工业大学课程考核工作管理办法》(浙工大教[2023]21号)、《浙江工业大学课程考核规则与违纪处分管理办法》(浙工大发[2020]35号)和《浙江工业大学教师本科教学工作规范》(浙工大发[2013]45号),现将期末课程考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考教分离的组织实施

坚持考教分离原则,同一课程编号的本科课程(实验、实践类课程除外),开设2个(含)以上教学班的要求考教分离全覆盖。

实行考教分离的课程要求根据教学大纲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阅卷,其中命题环节各课程可根据课程特点、现有条件选取题库组卷、校外专家命题、校内专家命题和课程组命题的其中一种方式。

请学院做好上述课程考教分离的组织、实施和情况汇总工作,并请按照附件1要求于6月7日(16周周三)前学院盖章、分管副院长签字交纸质稿并发电子稿交教务处备案(jwk@zjut.edu.cn)。学校将此作为学校核心课程建设、基层教学组织考核、优秀基层教学组织遴选、优课优酬评选的重要内容。

本学期期末考试要求每个学院选择2门(含)以上覆盖学生面广的专业基础课程或专业核心课程,邀请外校专家命题出卷(外校要求是985211高校或该学科为双一流学科)。请各学院把所选课程、课程大纲、推荐出卷教师的学校、联系方式于530前发至jwk@zjut.edu.cn邮箱,教务处联系专家命题。统一阅卷工作由开课学院组织,并在下学期开学2周内向教务处提交课程考试分析报告。

二、加强课程考核的组织管理

1.考前规范命题流程,严把考核要求

各学院(部)要根据课程教学大纲要求明确课程考核各个环节的要求。课程期末考试至少准备难度相当、覆盖面相同的两套试卷,由教务处抽取其中一份试卷作为期终考试卷;AB卷、连续三年试卷的内容雷同度不得超过15%;每套试卷均应进行试做,并提供参考答案和评分细则。每套试卷至少由一位教师命题、另一位教师审题,基层教学组织负责人或课程责任教师审核并签字。

1)本学期期中已在各个学院广泛试点电子阅卷,在此基础上,本学期期末考试开设3个(含)以上教学班的考试课程须采用电子阅卷,其他课程推荐电子阅卷。

2)采用一页开卷形式考试的课程,必须采用“浙江工业大学一页开卷考试专用纸”,任课教师可以到教务处领取。一页开卷纸在发放给同学前,务必向学生强调:一页开卷纸每人一张,复印打印无效,必须手写,考试后连同试卷一起上交,否则成绩按0分计。

2.考中强化监督管理,严肃考风考纪

严格执行监考规则、严肃考场纪律。各学院要将抓考风建设,教师是关键的理念落实到位,切实保证监考力量配备,强调监考教师职责(附件3)。考核课程所属学院或课程责任教师必须负责对新上岗监考人员进行培训或指导:要求严格核查考生证件;及时做好清场工作;监考老师组织考生在考场签到表上签名;监考人员不得做与监考无关的事情;对考核违纪者,须及时提取相关违纪证据,填写相关表格,并在考核结束后即时送交教务处。

注:考场签到表可以由教务秘书在正方教务系统-->考务管理-->考务信息管理-->考场签到表导出并打印;也可以由任课老师在正方教务系统-->个人查询-->考场签到表导出并打印。考试结束后,考场签到表连同考试资料一同上交。

各学院要以诚信教育为主题,把考风考纪教育作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的有效载体,大力宣扬以诚实守信为荣,以遵纪守法为荣,推动和促进良好考风、考纪的形成。学校继续设置诚信考场,诚信考场采用班级集体申报制,所有课程均可作为诚信考试课程。欲报诚信考场考试的班级,班级同学需无违纪记录,在征得班级所有同学同意后,从教务处网站下载《浙江工业大学诚信考场考试申请表》(附件5),经学院签署意见后于67(16周周三)前交教务处。

3.考后对试卷进行认真评阅分析,规范归档工作

课程考核结束后,各学院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阅卷、评分、复核。凡开展形成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的课程,评定学生总成绩时应落实形成性评价要求,以学生课程学习目标的逐步达成、学生学习过程中的表现、所取得的成绩以及所反映出的知识、能力、态度等方面的发展做出评价,并有真实完整的成绩记录做依据,确保对全体学生的公正、公平。考核结束后,及时提交成绩,做好试卷质量分析、检查、评审、考核资料存档等工作。

4.重视补考环节,加强补考管理

严格按照正常考试的要求,规范补考的管理工作。补考必须检查三证。补考环节的材料也须做好相应的归档工作。

5.对不符合条件的学生不允许参加期末考试

按《浙江工业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浙工大发〔202135号)规定:

“第十五条  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该门课程的考核,记为零分并取消补考资格,需重学:

1.学生一学期内缺课(包括病假、事假、旷课等)累计超过该课程本学期学时数三分之一者;

2.一学期缺交作业(实验报告等)达三分之一及以上者;

3.抄袭他人作业和实验报告等,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者。”

如学生有以上情况的话,不允许参加期末考试。

4.因参加亚运会测试赛服务导致与考试时间冲突的,志愿者须提前在正方系统提交缓考申请,办理缓考手续。

三、加强课程考核的督导检查

学校成立课程考核纪律检查小组,名单如下:

组长:虞晓芬

成员:计伟荣、陈煜、屠佳、江颉、柴国钟

学校课程考核纪律检查小组职责:

(1)组织学校课程考核巡视工作,及时通报有关情况。

(2)及时协调、处理课程考核中出现的问题;

(3)对学院课程考核工作提出要求;

(4)接受师生举报,核实处理相关问题。

学校设立期末考试情况反映电话和信箱,电话:88320540(朝晖 潘老师)、85290019(屏峰 叶老师)、88813151(莫干山 陈老师),电子邮箱:jwk@zjut.edu.cn

学院要相应成立课程考核纪律检查小组,加强考风考纪建设,确保期末考试平稳有序进行。

 

附件:1.考教分离情况汇总备案表

2.浙江工业大学考场巡视情况表

3.浙江工业大学监考教师职责摘要

4.《浙江工业大学学生课程考核规则与违纪处分办法》摘要

5.浙江工业大学诚信考场考试申请表


附件.rar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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