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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朝晖特聘副研究员岗位聘期内给予每人5万元科研启动金补助的决定

来源:土木学院      发布日期:2023-06-06      浏览次数:68

各位老师:
       根据《浙江工业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实施办法》(浙工大发〔2020〕1号)和《浙江工业大学“朝晖特聘研究员岗位”实施办法》(浙工大〔2022〕46号)文件精神,经党联席会议研究,决定使用学科建设经费对2022年度已获批聘为朝晖特聘副研究员岗位人员实施科研启动金补助,每人补助总经费为5万元。
       请本年度已获批聘为朝晖特聘副研究员岗位的老师向学院提交2022年度用款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