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根据《浙江工业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实施办法》(浙工大发〔2020〕1号)和《浙江工业大学“朝晖特聘研究员岗位”实施办法》(浙工大〔2022〕46号)文件精神,经党联席会议研究,决定使用学科建设经费对2022年度已获批聘为朝晖特聘副研究员岗位人员实施科研启动金补助,每人补助总经费为5万元。 请本年度已获批聘为朝晖特聘副研究员岗位的老师向学院提交2022年度用款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