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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信息

关于启动按“类别”招生工程类专业学位研究生申请专业领域调整的通知

来源:土木学院      发布日期:2024-01-04      浏览次数:11

各专业学位研究生:

根据全国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有关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23年按“类别”宽口径招生的工程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领域调整工作通知如下:

一、调整范围

全院2021-2023土木水利(0859)专业学位研究生。

二、工作要求

1.根据全国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发布《关于电子信息等8种专业学位类别专业领域指导性目录的说明》(工程教指委〔20211号)中的指导性目录(详见附件1),结合学院招生简章的研究方向和对应执行的培养方案,对应工程类专业学位类别的可转入领域为085901土木工程,085905市政工程(含给排水等)

2.调整遵循自愿原则,所有相关研究生可根据录取当年招生简章备注专业和执行的培养方案,提出转入同一学院同一类别下对应专业领域;也可保持现状不变,按照原专业学位类别进行培养管理。

3.涉及相关类别的硕士研究生专业领域调整工作在读期间仅此一次,请各位研究生认真考虑,慎重选择,申请通过后,不得再次变更;未提出调整申请者,逾期不再受理。

4.调整后,学信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涉及的专业名称均会变更为转入的领域名称。

三、申请流程

1.研究生本人于928-1015日期间通过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自愿提出申请,经导师同意报学院审核;未提交调整申请的学生,默认为自愿申请按原专业学位类别进行培养、授予学位;

2.学院于1018日前完成系统审核后,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

3.学院公示无误后,于1026日前通过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导出并打印学生个人申请表、汇总表(学生申请表需盖学院公章,汇总表需经主管院长签字、盖学院公章),统一报研究生院培养办;

4.学校发文,报教育厅备案后,在学信网变更信息。

四、其他事项

此次调整工作,因涉及学信网信息变更,具有高度的严肃性且周期跨度较长。所有符合条件、且有意愿将专业从大类转为领域的研究生,均应在本通知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请,逾期学校不再受理此类情况的转专业申请。

咨询电话:丁老师  85290060

 

附件:

1.电子信息等种专业学位类别专业领域指导性目录

2.可转入专业领域对照表

      3.转专业操作手册-学生(略)

 

附件1:工程类专业学位类别专业领域指导性目录.docx

附件2:可转入领域对照表.docx

附件3: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操作手册.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