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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招生

土木工程学院2024年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直博生)复试工作方案

来源:土木学院      发布日期:2023-09-22      浏览次数:71

根据学校有关文件精神,经土木工程学院招生工作小组研究,本着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的原则,我院2024年研究生推免生复试方案如下:


一、基本原则

严格遵照相关规章制度,贯彻国家通知精神,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积极稳妥地做好2024年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含直博生)招生。

、申请条件与接收专业

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

081400土木工程01方向拟接收推免8人;02方向拟接收推免推免8人;

03方向拟拟接收推免推免2人;

085900土木水利:01方向拟接收推免6人;02方向拟接收推免推免6人;

03方向拟拟接收推免推免2人;

推荐免试直博生

081400土木工程拟接收推免2人;

注:我院推免接收人数综合考虑实际报名情况、学院拟招生人数等进行微调

申请者条件、报考程序等参照:浙江工业大学2024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直博生)的通知  http://www.yz.zjut.edu.cn/2023/0918/c4270a241294/page.htm

 

资格审查

考生参加复试时须持如下本人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浙江工业大学接收推荐免试硕士(博士)研究生政审表》,需所在单位党组织盖章;

3、提供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高校教务部门颁发的学生证)和复印件;

4、本科成绩单1份,要求加盖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

5、校级及以上获奖证书复印件各1份;

6、国家英语四级、六级证书或成绩单复印件1份;

7、申请者可提交以下科研支撑材料:公开发表的学术性论文、授权专利、科研及竞赛获奖、承担科研项

目等,需提供复印件1份。

8、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关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仅限直博生提交)。

以上材料命名规则:考生姓名+材料编号+材料名称,如张三+01+身份证复印件。请考生提前准备以上材料扫描件(pdf格式),采用zip格式压缩,发送至邮箱lizhenjia@zjut.edu.cn

入学报到当日,拟录取考生须携带所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或打印件)供学院复审核验,其中除《政审表》教授推荐意见(限直博生)必须是原件外,其他所有材料的复印件(或打印件)统一A4纸规格提交学院备查保存。

注:申请人必须保证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对于提供虚假信息的申请者,一经发现,不论进入招生工作的哪一阶段,学校均有权取消申请者推荐免试生(含直博生)录取资格,后果由申请者自负。

 

、复试具体实施细则

复试,满分100分,每人20分钟PPT介绍5分钟,其中:

1、外语口语能力测试,考核内容包括英语听力和口语能力,20%

2、综合素质测试,主要考察学生综合素质和能力、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工作学习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同时还要考察学生的事业心、责任感和社会实践等方面的情况,占30%

3、专业科目测试,在考察学生的专业素质能力时,还将考核学生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对本科非报考专业的考生,请在复试的自我介绍中声明考生本科所学专业及主干,占50%

 

拟录取办法

1、录取工作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格遵守规定的审批程序,确保录取工作公平、公正。

2复试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采取一票否决制,不予录取。

3、学院拟录取名单根据每一批考生复试成绩的排名确定。

4、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含直博生),在录取当年入学前未获得学士学位和本科毕业证书、或毕业前收到处分者,取消录取资格。

5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含直博生),不得再参加全国统考,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6录取为直博生入学后即为博士生身份,奖助学金等均可享受博士生待遇。

7、新生报到后,学院对其进行政治、业务、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8符合条件的推免预报名申请者,需在教育部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开通后1天内填写报考志愿以及完成接收、确认我校复试及待录取通知等环节。未在我院规定时间内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中选报浙江工业大学的学生,视为放弃相关资格。

 

、体检

拟录取的考生须及时到校医院或其他二级甲等以上(含二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表(须有体检结果)请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内寄达学院。邮寄地址:杭州市西湖区留和路288号浙江工业大学土木工程学院,老师,85290060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以及招生学院相关规定要求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体检表者,取消录取资格 

 

复试方式、

复试采取现场复试学院将根据报名考生情况分批组织复试,具体复试时间另行通知。

 

举报、投诉、申诉方式

联系人:老师

电话:0571-85290060

邮箱:lizhenjia@zjut.edu.cn

 

、本方案如与上级部门最新政策要求不一致的,按上级部门相关要求执行。

 

                             土木工程学院

                                2023/9/22


附件1:浙江工业大学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直博生)研究生政审表.doc

附件2:体格检查表.doc

附件3:专家推荐书(仅供直博生提交).doc

附件4:浙江工业大学2024年接收推免生攻读硕士学位专业目录(全日制学术学位).xlsx

附件5:浙江工业大学2024年接收推免生攻读硕士学位专业目录(全日制专业学位).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