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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信息

土木工程学院2023级研究生转专业工作方案

来源:土木学院      发布日期:2024-01-04      浏览次数:45

 

一、基本原则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修订)》(浙工大发〔2022〕28号)规定和研究生院《关于启动2023级研究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制订学院研究生转专业实施办法,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积极稳妥地做好2023级研究生转专业相关工作。

二、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2023级研究生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兼任复议小组),制定本学院工作方案及具体实施细则,全面负责本学院研究生转专业的复试、录取工作和廉政建设工作。其中监督员全程监督并负责受理研究生的质疑、申诉。

研究生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兼任复议小组)

 长:孙宏磊

副组长:曾玲玲

 员:彭国军、孙宏磊、姚鹏曾玲玲(按拼音排序)

 书:丁倩倩

纪律监督:张勇

三、各学位点拟接收转入专业名额

博士、硕士学位点拟接收转入专业名额不超过2023年实际录取人数的2%

学位点

研究生类别

专业

学习形式

2023转专业名额

土木工程

博士

土木工程081400

同原专业

1

学术硕士

土木工程081400

1

土木水利

专业硕士

土木水利085900

2

四、各学位点拟接收转入学生报名条件

1、专业背景要求

1)土木工程一级学科博士学位点

要求研究生原在读博士专业为材料工程、机械工程、计算机与信息类,研究方向符合本学位点的研究方向之一,须修满本学位点培养方案中规定的课程学分。

2)土木工程一级学科硕士学位点及土木水利专业硕士学位点

转入专业的研究生入学初试科目须为数学一。要求研究生原在读专业为土木工程类、力学类、计算机与信息类等相关专业,研究方向符合转入学位点的研究方向之一,优先鼓励具有硕博连读研修计划的研究生申请,须修满转入学位点培养方案中规定的课程学分。土木工程专业的研究生申请学位,其学术成果须满足相应学位点申请学位创新成果要求规定

以上学位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之间均不允许学习方式互转。

2、其他要求

原导师、学位点、学院同意转出,且拟接收导师具有转入学位点2023年导师招生资格。

五、考核评价方式

1、考核基本要求

1)提交研究思路、方案、学术成果及个人研修计划

2)提供原导师及拟接收导师推荐意见

3)参加学院组织的转专业复试

2、工作规范

1)按照学校要求,实行组长负责制,组长负责组织制定复试方案、命题,召开复试小组会议、组织面试、指导复试记录、材料保管、上报名单等全部工作。

2)复试小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本着客观公正、严谨认真的原则履行职责,严格执行复试程序和复试标准。

3、 复试基本内容、主要形式、复试方案

1)复试采取综合面试形式,以复试小组成员提问、考生回答的方式进行。

2)每人不少于20分钟,满分100分,其中:外语听说能力20分),包括英语听力和口语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30分),主要考察学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同时还要考察学生的事业心、责任感、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等方面的情况;专业素质测试50分),主要全面考察考生对本学科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还将考核学生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3)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为复试不合格。

六、时间进度安排

1、1月9日前:转专业工作方案上报研究生院

2、117下午17:00研究生通过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提出申请,经转出导师、学院同意后,系统上提交到转入学院所在学院

3、122日:业复试(暂定,关于面试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七、转专业咨询

联系人:丁老师

电话:0571-85290060

邮箱:dqq@zjut.edu.cn

地址:杭州市留和路288号浙江工业大学屏峰校区土木工程学院,邮编:310023

八、举报、投诉、申诉方式: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

联系人:张老师

电话:0571-85290860

邮箱:zhangyong@zjut.edu.cn

通讯地址:杭州市留和路288号浙江工业大学屏峰校区土木工程学院,邮编:310023

附件1:《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修订)》(浙工大发〔2022〕28号).doc.doc

附件2:转专业操作手册-学生.doc.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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