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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信息

关于在申请2024年6月毕业的研究生中开展学位论文预盲审的通知

来源:土木学院      发布日期:2024-02-28      浏览次数:433


为提高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学院将在申请2024年6月毕业的研究生中开展学位论文预盲审工作,重点审查论文内容、结构系统性、参考文献和摘要写作的规范性、插图的清晰与规范、格式是否符合要求等(其中学位论文格式规范要求按照学校规定模版,详见附件1和附件2)。

一、学生自查

根据《浙江工业大学关于研究生培养工作的有关规定》(浙工大研【2010】16号)和土木工程学院各专业的培养方案要求,各位拟毕业的学生进行课程和必修环节自查,完成全部学分规定的同学方可进入毕业论文审查阶段。

二、导师审查

指导教师应切实做好论文质量把关工作,定期检查学生毕业论文的撰写进度与质量,对学生进行阶段性指导;自查符合要求的学生完成毕业论文撰写后导师给出评价性意见,在预盲审申请表(附件4)上签字同意后,学生方可参加学位论文预盲审工作。

三、预盲审流程

    各位拟毕业同学需填写《论文题目汇总--2024年6月毕业论文预盲审名单》(附件3),统一于3月18日16:00前以班级为单位发送至1205990999@qq.com邮箱(延期同学如无班级,请注明:博(硕)+年级+专业+姓名发送邮箱)。参加预盲审的同学需要填写预盲审申请表(附件4,其中论文编号学院统一填写),以班级为单位于3月18日下班前提交学院建A509办公室。  

预盲审时间节点如下:
1.第一次审查时间:
2024年3月18日,提交材料如下:

①盲评论文纸质稿一本(可不装订(不用书脊),封面只保留专业名称和论文题目(中英文页面一样),论文中不列科研学术成果)

②预盲审评价表(不同类型表格不一样)(仅需填写专业和学位论文题目)

预审材料以班级为单位于3月18日下班前交学院建A509。

2.对审定通过后的学位论文,方进行学位申请及校外送审,论文预盲审成绩不合格的同学将进行第二轮盲审,第二轮盲审通过后方可进行学位申请及校外送审,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四、预答辩

博士研究生按上述安排参加第一轮预盲审,预盲审通过后,由导师组织预答辩,预答辩要求参见《土木工程学院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工作规定(试行)》。请在学校论文送审之前(具体看学校通知)完成预答辩工作,并将预答辩记录表(附件9)交建A509办公室备案。

通过预盲审/预答辩的学位论文,由学院进行查重和匿名检查,检查通过的由学校的送审平台进行外送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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