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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工业大学关于开展2024年度研究生教学案例(库)培育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土木学院      发布日期:2024-02-29      浏览次数:88

据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教学案例(库)建设与管理办法》文件要求,对标省级、各相关专业学位教指委、中国专业学位教学案例中心的案例认定及申报,学校决定启动2024年度研究生教学案例(库)培育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 教学案例(库)要深入挖掘所蕴含的思想政治德育元素和所承载的思想政治教育功能,把教书育人规律、思想政治工作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有机结合,强化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将理想信念、爱国情怀、民族精神、人文关怀、创新思想等思政元素融入教学过程中,实现专业教育与思想政治教育良性互动发展,实现专业课程与思政课程同向同行的育人格局,切实把立德树人贯穿到教育教学全过程。

 2. 教学案例(库)应紧密结合课程教学内容,阐述教学领域内的重点理论研究问题或实践中的教学代表性问题,突出“教什么、怎么教、效果如何”,能反映相关行业对研究生课程教学的需求,突出应用性和实践性的特点,对研究生教学的实践工作具有参考性和启发性。

3. 教学案例(库)的素材应来源于生产建设、研究设计、经营管理等工作实践,符合真实性、典型性、客观性、时效性和创新性的要求。案例应结构完整,符合本专业学位教学指导委员会对案例的具体规范要求,如相关教指委没有要求,可参照《案例编写内容及格式参考》(附件2)执行。

二、申报与评审

1. 教学案例申请程序

申请人填写《浙工大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培育建设项目申报表》(附件3)、案例正文及案例使用说明的初稿、申请人所在学院填写《浙工大研究生教学案例培育建设项目推荐排序表》(附件4);

2.教学案例库申请程序

申请人填写《浙工大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库培育建设项目申报表》(附件5)、申请人所在学院填写《浙工大研究生教学案例库培育建设项目推荐排序表》(附件6); 

3、评审程序

采取自主申报、限额推荐的方式。学校将案例名额分配给有关单位,由各单位组织评审推荐;案例库和案例的机动名额由研究生院组织评审推荐。校级案例培育项目将作为省级优秀案例推荐依据,校级案例库培育项目将作为国家学位中心主题案例推荐依据。请各学院于2024329日前将上述材料的纸质版和电子版(PDF)各一份报研究生院。联系人:刘老师,电话:88320875  邮箱2018632679@qq.com


因涉及排序,请有意向申报的老师在3月26日(周二)前将相关材料报学院办公室,电子稿发邮箱:dqq@zjut.edu.cn 


附件1:研究生教学案例(库)建设与管理办法(浙工大研〔2023〕1号).doc

附件2:案例编写内容及格式参考.docx

附件3:浙工大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培育建设项目申请表.doc

附件4:浙工大学研究生教学案例培育建设项目推荐排序表.xlsx

附件5:浙工大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库培育建设项目申请表.doc

附件6:浙工大学研究生教学案例库培育建设项目推荐排序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