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浙江工业大学土木工程学院官方网站
资产管理
当前位置: 首页  实验中心  仪器设备  资产管理

关于2024年上半年资产报废工作的通知

来源:土木学院      发布日期:2024-04-07      浏览次数:12

各位老师:

     2024年上半年的各类资产报废处置申请工作已经开始,請需要申请资产报废的老师于2024420日前登录学校资产管理系统完成报废申请;《固定资产报废申请操作步骤》见附件1,《低值耐用品报废申请操作步骤》见附件2。如有问题请联系相关资产管理员,联系方式见附件3

申请报废的国有资产需具备完整实物,且账物相符,安装固定的设备需自行拆卸。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国有资产可以申请报废:

1.因超过使用年限(浙江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常用固定资产使用年限表见附件4)、结构陈旧、性能低下、运行费用过高,或主要部件损坏,无修复价值(修复费用超过购置价格50%以上)的;

2.环保、耗能等方面不能达标,造成公害又无法维修改造的;

3.上级主管部门有明文规定的淘汰产品。

 

注:1.2011年之前固定资产转低值按固定资产要求报废。

2.附件5-1表格中“资产状态”显示“正在处置”为202311月申请报废资产,学校正在走报废流程。

3.关于做好学校国有资产报废申请工作的通知:http://www.tmxy.zjut.edu.cn/2021/0930/c2323a105500/page.htm


 

附件1:固定资产报废申请操作步骤.docx

附件2:低值耐用品报废申请操作步骤.docx

附件3:土木工程学院资产管理员通讯录(2024年4月).xls

附件4:浙江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常用固定资产使用年限表.doc

附件5-1:土木工程学院固定资产汇总表(含土木工程学院2011年之前固定资产转低值).xlsx

附件5-2:土木工程学院低值耐用品汇总表.xlsx

附件6:资产报废事项温馨提醒.docx


 土木工程学院

2024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