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浙江工业大学土木工程学院官方网站
评奖评优

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研究生学年评奖评优工作的通知

来源:土木学院      发布日期:2024-10-08      浏览次数:10

各研究生:

为认真做好2023/2024学年研究生学年总结及评优工作,充分体现设立奖学金及荣誉称号的宗旨,做到坚持标准,表扬先进,促进研究生健康成长成才,全面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参考《浙江工业大学优秀研究生荣誉称号评定办法》(附件1)、《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专项奖学金实施细则》(附件2)、《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实施细则》(附件3),现通知如下:

    一、学年评奖推优工作

1、评选对象:基本学制内在校全日制硕博士研究生(不包括2024级新生)。

2、评选名额如下:

2022级硕士:

班级

人数

一等学业奖学金

二等学业奖学金

单项奖学金

优秀研究生

优秀研究生干部

2201

25

7-8

17-18

10

5

6

2202

36

11

25

2203

24

7

17

2204

32

10

22

2205

25

7-8

17-18

2206

31

9

22

2207

24

7

17

合计

197

59

138

备注:参与评选的2022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中包含2021支教团,不包括2022“0+4”、2024年硕博连读的人数,也不包括因各项原因休学的人员,依此类推。2022级硕士1班的综测第8名、5班的综测第8名综测分数从高到低取1名为一等学业奖学金,另外1名为二等学业奖学金。


2023级硕士:

班级

人数

一等学业奖学金

二等学业奖学金

单项奖学金

优秀研究生

优秀研究生干部

2301

22

7

15

10

5

5

2302

30

9

21

2303

26

8

18

2304

31

9

22

2305

29

9

20

2306

31

9

22

2307

28

8

20

合计

197

59

138

备注:参与评选的2023级全日制研究生中包含2022支教团、2022“0+4”人员的人数,不包括因各项原因休学的人员,依此类推。


博士:

班级

人数

学业奖学金

单项奖学金

优秀研究生

优秀研究生干部

21级博士

4

4

1

2

1

22级博士

8

8

23级博士

15

15

合计

27

27

备注:申报优秀研究生硕士每个年级每班最多推荐一人,博士三个年级打通最多推荐两人。申报优秀研究生干部需担任二学期及以上研究生干部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1.社会工作任职为一类且考核等级分为A、B或A、A;2.社会工作任职为二类且考核等级分为A、A。

 

单项、刘化章奖学金设置

 

学术创新奖

社会工作奖

文体活动奖

合计

刘化章奖学金

博士

1

0

0

1

1

2022级

4

3

3

10

2023级

4

3

3

10

备注:

1. 单项奖学金申报需符合《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专项奖学金实施细则》(浙工大发〔2022〕37号)、《浙江工业大学优秀研究生荣誉称号评定办法》(浙工大发〔2022〕40号)等有关规定(详见附件1.附件2);

2. 各班级单项奖(学术创新奖、社会工作奖和文体活动奖)每项推荐名额不超过1名,如班级无满足文体活动奖要求,则可在学术创新奖或社会工作奖增加1个名额;

3. 单项奖产生依据:年级分单项打通评定,其中学术创新奖根据各年级综测智育发展性素质分从高到低取,社会工作奖根据各年级综测德育发展性素质分和社会实践两者总分从高到低取,文体活动奖根据各年级综测文体分总分从高到低取。

4.刘化章奖学金产生依据:评奖对象为浙江工业大学全日制学生,候选人的基本条件为: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爱国爱校爱专业,勤奋学习,勤于思考,在科学研究、发明创造等方面表现突出的优秀学生,原则上同时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可申请:1)学习成绩优秀者且综测智育模块为班级第一;2)在省级以上(含省级)学术刊物上发表过论文;3)在省级以上(含省级)科技竞赛中获奖者;4)获得国家专利者

3、评选程序:

1)奖学金:参照综合测评和奖学金条例,填写《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奖学金、荣誉称号申请表》(附件4),于10月14日中午12点前,以班级为单位上交,经团总支收齐后交至年级辅导员处。

2)荣誉称号:符合条件的同学自行填写《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奖学金、荣誉称号申请表》(附件4),于10月14日中午12点前,以班级为单位上交,经团总支收齐后交至年级辅导员处。

二、注意事项

各位研究生必须实事求是地填写各项表格,一旦发现弄虚作假,取消本年度所有评奖评优资格。如有疑问,联系陈老师、刘老师:85290817、85290822。

附件1:《浙江工业大学优秀研究生荣誉称号评定办法》浙工大发〔2022〕40号.doc

附件2:《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专项奖学金实施细则》浙工大发〔2022〕37号.doc

附件3:《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实施细则》浙工大发〔2022〕36号.doc

附件4: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奖学金、荣誉称号申请表.doc 

  

土木工程学院

2024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