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浙江工业大学土木工程学院入党积极分子动态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经所在党支部召开支委会讨论决定,取消余佳翼等8位学生的入党积极分子资格,按入党申请人身份对待。特此公告。
序号 | 支部(请写全称) | 姓名 |
1 | 土木工程学院本科生给排水支部 | 余佳翼 |
2 | 土木工程学院本科生给排水支部 | 符译友 |
3 | 土木工程学院岩土工程研究所师生联合第二党支部 | 刘奇 |
4 | 土木工程学院岩土工程研究所师生联合第三党支部 | 周小珂 |
5 | 土木工程材料研究所师生联合党支部 | 赵呈付 |
6 | 土木工程材料研究所师生联合党支部 | 金贤骁 |
7 | 土木工程学院防灾减灾研究所师生联合党支部 | 冯晨祥 |
8 | 土木工程学院防灾减灾研究所师生联合党支部 | 朱霆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