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原则
根据《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修订)》(浙工大发〔2022〕28号)规定和研究生院《关于启动2024级研究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制订本学院研究生转专业实施办法,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积极稳妥地做好2024级研究生转专业相关工作。
二、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2024级研究生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兼任复议小组),制定本学院工作方案及具体实施细则,全面负责本学院研究生转专业的复试、录取工作和廉政建设工作。其中监督员全程监督并负责受理研究生的质疑、申诉。
研究生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兼任复议小组)
组 长:孙宏磊
副组长:曾玲玲
成 员:刘娅婷、彭国军、孙宏磊、曾玲玲
秘 书:丁倩倩
纪律监督:张勇
三、各学位点拟接收转入专业名额
博士、硕士学位点拟接收转入专业名额不超过2024年实际录取人数的2%。
学位点 | 研究生类别 | 专业 | 学习形式 | 2024转专业名额 |
土木工程 | 学术型博士 | 土木工程081400 | 同原专业 | 1 |
学术型硕士 | 土木工程081400 | 1 | ||
土木水利 | 专业型硕士 | 土木水利085900 | 2 |
四、各学位点拟接收转入学生报名条件
1、专业背景要求
(1)土木工程一级学科博士学位点
要求研究生原在读博士专业为材料工程、机械工程、计算机与信息类等相关专业,研究方向符合本学位点的研究方向之一,须修满本学位点培养方案中规定的课程学分。
(2)土木工程一级学科硕士学位点及土木水利专业硕士学位点
要求研究生原在读专业为力学类、计算机与信息类、环境工程类等相关专业,研究方向符合转入学位点的研究方向之一,优先鼓励具有硕博连读研修计划的研究生申请,须修满转入学位点培养方案中规定的课程学分。转专业的研究生学术成果须满足相应学位点申请学位创新成果要求规定。
以上学位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之间均不允许学习方式互转。
2、其他要求
原导师、学位点、学院同意转出,且拟接收导师具有转入学位点2024年导师招生资格。
五、考核评价方式
1、考核基本要求
(1)提交研究思路、方案、学术成果及个人研修计划
(2)提供原导师及拟接收导师推荐意见
(3)参加学院组织的转专业复试
2、工作规范
(1)按照学校要求,实行组长负责制,组长负责组织制定复试方案、命题,召开复试小组会议、组织面试、指导复试记录、材料保管、上报名单等全部工作。
(2)复试小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本着客观公正、严谨认真的原则履行职责,严格执行复试程序和复试标准。
3、复试基本内容、主要形式
(1)复试采取综合面试形式,以复试小组成员提问、考生回答的方式进行。
(2)每人不少于20分钟,满分100分,其中:外语听说能力(20分),包括英语听力和口语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30分),主要考查学生的专业素养、创新思维、语言表达和沟通、对未来的规划和目标、对本专业的忠诚度等方面的情况;专业素质测试(50分),主要全面考察考生对本学科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还将考核学生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土木工程专业重点考核考生对学科知识的掌握与运用情况以及其学术创新潜力,土木水利专业重点考核考生的综合实践素质、运用专业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以及职业发展潜力。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合格或不合格)主要考察学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同时还要考察学生的事业心、责任感、协作性等方面的情况;
(4)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为复试不合格。
六、时间进度安排
1、1月3日前:转专业工作方案上报研究生院
2、1月4日上午8:00-1月14日下午17:00期间:研究生通过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提出申请,经转出导师、学院同意后,系统上提交到转入学院所在学院。
3、1月16日:专业复试(暂定,关于面试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七、转专业咨询
联系人:丁老师
电话:0571-85290060
邮箱:dqq@zjut.edu.cn
八、举报、投诉、申诉方式: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
联系人:张老师
电话:0571-85290860
邮箱:zhangyong@zjut.edu.cn
土木工程学院
2025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