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为加强和规范学校科技项目的管理,提升学校科技项目执行绩效的有效性和可持续性,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2022年以来逾期未结题横向科研项目结题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清理对象
科研管理系统中合同计划完成日期为2025年3月28日(含)之前且未办理结题手续的横向科研项目。
二、办理结题流程
结题可参照以下两种情况办理:
1、项目负责人将横向委托单位开具的项目完成证明,或结题报告(有结题意见),或相关证明材料上传至科研管理系统中办理申请结题手续。如果累计到款金额与合同总金额不符的,须在结题文件里说明具体原因。
2、由于横向委托单位已经解体或发生人事变更等情况,现无法获得有效结题证明的,应由项目负责人本人提出结题申请,在申请中写明无法开具有效结题证明的原因,经所在学院(中心)分管科研负责人核实情况并签署意见,上传至科研管理系统中办理申请结题手续。
三、注意事项
1、待清理项目清单随后发送到各学院(中心),请各单位加强管理,督促项目负责人及时做好结题清理工作。除特殊情况外,应结未结项目逾期3个月未办理结题手续的,将冻结项目经费。
2、基于应结尽结的原则,科研管理系统中自2017年后立项的,合同计划完成日期为2025年3月28日(含)之前且未办理结题手续的横向科研项目都建议项目负责人尽快结题,如项目未完成的,建议双方签订补充协议进行后续约定。
学院联系人:郭欲丹 85290060
学校联系人:科研院省级项目办邵秀娟88320514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5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