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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统计2022年上半年培训学时的通知

来源:土木学院      发布日期:2022-06-29      浏览次数:48302

各位老师,

根据《浙江工业大学教职工培训实施办法(试行)》浙工大〔202213 文件要求,教职工每年参与各类培训的时间累计不少于90学时或者12天。培训学时每学期统计一次。在统计教职工参加培训学时过程中,参训者本人必须填写培训学时申报表,并提供相关培训佐证材料

请各位老师认真阅读《浙江工业大学教职工培训实施办法(试行)》(附件1),对照《浙江工业大学教职工培训学时计算标准》完成自主申报,相关工作如下:

一、统计时间: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

二、统计类别:教育教学类、学术研究类、社会服务类、综合类(教学成果和科研成果暂不统计,待各部门制定相应标准后再定;政治理论类学时由学院党委另行通知)

三、申报要求:请于7月5日前填写申报表(附件2)、汇总表(附件3),纸质稿签字后和佐证材料一起交至学院办公室A511朱老师处。电子稿发至邮箱zbq@zjut.edu.cn,邮件名请命名“某某某培训学时”。

四、联系人:朱老师,85290813,15658802529。

五、特别提醒2022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申报基本条件中要求“2022年起,每年度参加各类培训的时间累计不少于90学时或者12天,其中年度按自然年度界定。

请各位老师注意积累学时,保留佐证材料,做好申报工作。


附件1:《浙江工业大学教职工培训实施办法(试行)》.pdf

附件2:培训学时申报表.xlsx

附件3:培训学时登记审核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