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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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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行动的通知

来源:土木学院      发布日期:2023-05-06      浏览次数:132

各位老师、各位同学: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校园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的通知》(浙教办函〔2023109号)要求,决定自即日起至6月底,全面开展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现就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1.   各研究所务必于510日前在本研究所内开展一次安全集中检查行动,重点针对本研究所各位教师办公室、研究生机房等相关场所是否存在消防安全隐患,尤其针对多个接线板串接,消防通道堵塞,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使用路由器,房间内堆放易燃易爆、存放有毒有害危险化学品,以及可能存在的窗口高空坠物风险一些列隐患开展逐一排查,摸清底数,存在的安全隐患逐一登记(见附件表格)。各研究所要督促所涉及的研究机房执行安全值班制度,名单上墙值班员每天完成安全检查和登记研究所应形成一套完整的检查和应急处置体系,紧急情况做到第一时间响应、第一时间处置、第一时间报告。


2. 各年级班主任于510日前对学生寝室开展一次安全集中检查行动,重点针对违规使用大功率用电设备,电线私拉乱接,违规给电动车电池充电,饲养宠物,存放管制刀具及其他危险物等一系列不良行为开展一次彻底摸排。充分利用安全信息员的便利途经掌握隐含的安全隐患问题和学生心理问题,做好学生安全教育和法制观念教育开展防盗、防骗、防火、防意外事故的警示教育,及时化解有关矛盾,重点安全隐患信息形成纸质材料上报学院。


3. 各年级辅导员要不定期对在校学生情况进行梳理,对特殊学生群体(含心理关注、学业关注、家庭经济情况关注、宗教信仰关注、校外住宿关注、其他关注)建立一人一档。对不能按期毕业学生根据实际情况定期联系家长,学生导师要协助辅导员做好该生的思想疏导和帮扶工作,化解学生情绪焦虑,确保学生在校期间安全稳定。对于存在因情感、学业、升学、就业等问题造成情绪低落甚至心理问题的关注对象要能够做到专人负责、专人跟踪和信息报备,从学校、家庭、宿舍全方位进行思想动态全掌握。


4. 各教学系组织班级学生负责人于本月底前开展一次课堂教学意识形态的舆情风险研判座谈会,对教师课堂上妄议国家大政方针等错误言论要及时制止,各系要求纵向到底横向到边,所有班级须参与其中。教学系要坚决遏制教学课件和教材选用上存在的意识形态安全风险,进一步推进课程思政和思政课程教学活动的深化,组织有关教师编写经典思政教学案例进课堂。


5. 各实验室要认真扎实做好本实验室辐射范围内的安全隐患自查工作,实验室负责人510组织人员对实验室进行全面排查,消除安全隐患,重点检查实验人员的准入资格,以及危险化学品、高温设备、高压设备、特种设备、危险废弃物等高危风险源,确保实验室水、电、气、仪器设备处于安全状态,所有问题应争取做到立查立改各处消防通道要求通畅,各室消防器材有效、足量所有安全隐患点暂无法排除的需要造册登记并上报学院,切实做好防火、防盗、防突发事件的“三防”工作。


   6.  各信息系统和网站管理员应切实加强网络信息安全防范,所有网站和信息系统应实行专人管理,专人负责。各信息系统和网站管理员应在5月底之前开展一次信息安全的全面排查,设置严密的管理员密码,防护软件适时更新升级,堵住服务器系统和数据库的漏洞、排除非法链接。


   7.  所有师生员工在离开各公共场所和本人办公室时坚持做好随手关闭门窗、空调、电脑、电风扇、电热台板以及其他用电设备,确保用电安全和财物安全全体师生应强化网络信息安全管理,按照学校要求及时开展软件正版化工作,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信息系统软件正版化工作的重要性


    全体人员要增强安全责任意识,担负起安全管理的主体职责,提高政治敏锐性和国家安全自觉性,强化工作和学习场所安全风险研判,自觉接受安全检查,配合安全整改,确保安全制度和安全措施落实、落细、落严 



土木学院安全隐患信息排查登记表.docx

                                                               土木工程学院

                                                                2023.05.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