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实施对象及任期
1、指导教师:学院在编在岗专任教师。
2、学生:2023级本科生。
3、指导时间:一届聘期为两学年。
二、导师任职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师德高尚,为人师表,有高度的责任心和敬业精神。
2、有中级以上(含)技术职称或博士以上(含)学位。
3、有指导学生课外科技活动的经验和能力。
4、教学考评合格(含)以上,无任何教学不良记录。
三、聘任程序和时间安排
1、4月19日——4月22日,初步确定导师指导学生人数;
2、4月22日——4月25日,土木工程学院2023级学生通知群中张榜公布导师所在系、主要研究方向和拟指导学生人数等基本信息(详情见附件三《2023级本科生导师基本信息登记表》)供学生选择申报参考,一般每位导师指导一届学生人数不超过6人;
3、4月25日——4月30日,学生根据《2023级本科生导师基本信息登记表》选择自己心仪导师,并在钉钉填写志愿导师填报问卷,并在问卷结尾上传附件四《2023级本科生导师选择申请表》电子稿。学生可主动联系想要申请的导师(联系过程中注意礼仪、礼节,原则上学生必须在本专业老师中选择,不允许跨专业,公共课程老师无专业之分);
4、5月1日——5月7日,导师与学生进行双向选择(流程详见附件二),各教学系于5月8日前将最终确定结果反馈于年级辅导员;
5、5月8日——5月15日,学院公布双向选择结果;
6、5月20日前举办导师见面会。(各系所自行安排)
未尽事宜,请联系倪老师,电话:0571-88320521,邮箱:945657230@qq.com。
土木工程学院学工办
2024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