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期末考试中,考查课各学院自行安排,考试课请做进正方系统。不需要教务处安排的考试课请务必在教务处备案,同时系统中也不要做任务。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1.开课人数达到300人(含)以上的考查课程视同考试课,请学院根据课程开班人数决定是否统一排考。如需统一排考,请在期末考试中设置好考试任务,由教务处统一安排在考试周进行考试,无需安排则不进系统。
2.开课人数300人以下的考查课程,如需在非考试周安排考场,由学院或教师自行借用教室,并安排监考人员完成考试;或由学院自行在正方系统的提前考试中安排。
3.提前考试(16周之前应完成的非考试周的考试课程)性质属于期末考试,但安排方式和期中考试一样,由于是零星考试而无法统一,须由各学院全程操作,可以借教室考,也可以在正方安排。
4.参加期末统一考试的课程,请各学院在正方系统按“期末考试操作说明”设置。
5.不同校区同一课程编码的课程,如需同一时间考试,请学院务必提交特殊排考要求,详见第6条。
同一校区同一课程编码的课程,统一排考时,所有教学班默认同一时间安排考试,其中不同教师的教学班安排不同场地,同一教师的不同教学班一般合并安排同一场地。认同这样安排的学院请勿额外再提交特殊排考要求。
6.期末考试是全校统一安排,不接受指定日期和时间。对于因课程设置原因(如同一课程需多个校区统考、不同名称课程需合考、不同编码同一名称课程合考、同一课程不同教学班合班考等)而需特殊排考要求的课程,学院应尽快把课程名称、课程代码、教学班名称、任课教师等必要信息以电子稿形式汇总(附件1),由教务处统一安排考试时间场地(考试任务需学院生成)。
7.对于不需要教务处统一排考的“考试课”请填写书面汇总表(附件2),盖章扫描后报教务处备案,正方系统中则不需设置相应课程的考试任务。
8.附件1、附件2请发至邮箱:xwl01@zjut.edu.cn(请注明学院信息)。
请各学院仔细核对需要统一排考的课程信息,并于4月24日(第9周周四)下班之前完成考试任务设置并提交特殊排考要求,逾期不候。提前考试由学院把握进度。
教务处
2025年4月18日